福建福州市晋安区委宣传部招聘劳务派遣人员3人公告
中共福州市晋安区委宣传部劳务派遣人员招聘公告
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3名,由区委宣传部统筹安排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性别不限;
3、遵守宪法与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中文、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的招收2名、计算机专业毕业的招收1名;
同等条件下具有以下条件的人员予以优先聘用:①在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过办公室、编辑、新闻等文字工作者;②具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者。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办法
按照公平竞争和择优录用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申请(材料发送至 fzjaxcb@163.com或传真至83638990)。
2、报名材料 :个人简历和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以及相关专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
3、报名时间:2018年5月15日-2018年6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30)。
4、报名地点:晋安区委宣传部人秘科(晋安区福新中路128号晋安区人民政府2号楼506) 。
(二)组织考试
对报名人员进行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聘用
面试、体检、公示通过者根据《福州市晋安区机关事业编外合同用工人员暂行管理办法(试行)》(榕晋委办〔2015〕67号)等有关规定予以统一聘用。
三、待遇薪酬
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工资(含奖金)待遇3500左右(含五险一金)。
四、咨询电话
晋安区委宣传部人秘科电话:0591-83640482。
中共福州市晋安区委宣传部
201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