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东烟台市公安局福山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人公告

来源:烟台市福山区政府网 2018-05-15 13:16:34

  2018年烟台市公安局福山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维护辖区政治治安稳定,促进福山经济社会各项事业蓬勃发展,根据我区实际,2018年烟台市福山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性质


  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依法履行辅助性警务工作,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在烟台市公安局福山分局及其民警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男性,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1987年5月至2000年5月期间出生);


  (四)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自愿从事公安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六)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应聘人员学历证书及其他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均须在2018年5月14日前取得;


  (八)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初审、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按照鲁价费函〔2016〕2号文件的规定,资格初审通过后,现场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18日—5月22日(不含双休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00— 5:30


  2.报名地点:烟台市福山区政务服务中心(福山区永达街1021号)附楼1楼人力资源市场。


  3.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附件1)和亲笔签名的《诚信承诺书》(附件2)、近期一寸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以及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附件3)。


  报名须本人亲自到场,由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个人资料、加分证明等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笔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在烟台市福山区政府网上公布。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无论招聘工作进行到何阶段,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二)考试内容和方法


  招聘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1、笔试。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思想品德、法律常识、时政方针等基础性知识及综合写作。


  2、对部分人员笔试成绩实行加分。


  (1)中共党员加2分;


  (2)退役士兵加1分;


  (3)转业士官军龄每满一年加0.5分;


  (4)在部队荣获三等功每个加4分;


  (5)全日制体育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加2分,全日制体育


  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加4分。


  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可重复计分。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须在报名资格审查时一并提交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立功证书、退伍证等),直接计入笔试成绩。材料不齐全或不准确的,不予加分。


  3、面试。笔试结束后,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并按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4、体能素质测评。面试合格人员进入体能素质测评范围。体能素质测评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执行。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体能素质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4)。体能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不计入应聘人员总成绩。


  体能素质测评必须由报考人员独立完成,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招聘机关将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素质测评的,视作自愿放弃。


  (三)体检、政审


  在体能素质测评合格人员中,按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政审范围人员。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依次按学历高低排序,仍不能确定,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政审人员。进入体检、政审范围人员名单在烟台市福山区政府网上公布。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关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如对体检结果存在异议,应聘人员可提出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2、政审。政审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执行,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旁系血亲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因体检、政审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测、体检、政审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聘用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实行网上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手续。约定试用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鉴定合格后,正式任职,不合格的,解除合同。


  四、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按企业标准缴纳“五险一金”,月工资3050元(含个人承担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


  五、其他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535-6356280


  监督电话:0535-6356291


  笔试成绩查询网站和进入面试范围、体检政审范围公示网站:烟台市福山区政府网,http://www.ytfushan.gov.cn。


  附件1.报名登记表


  附件2.诚信承诺书


  附件3.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式样)


  附件4.身体状况确认书


  烟台市福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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