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文化新闻出版体育局招聘公告
为更好地开展青秀区文化市场服务和管理工作,经城区批准,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人员:
一、招聘岗位
青秀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协管员3名
二、招聘条件
1.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责任心强,乐于奉献,能吃苦耐劳,能独立开展工作;熟练掌握计算机的操作技能。
2.学历及年龄要求: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40岁以下。
3.具有写作特长、C1以上驾照的应聘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
3.受过刑事处罚和治安管理处罚的;
4.违反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不满七年的;
5、存在不适宜文体系统工作的其它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不接受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7日—2018年5月31日(周六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文化新闻出版体育局办公室(南宁市悦宾路1号14楼1401室);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以上材料各1份复印件,带原件核验)、《招聘协管员报名登记表》和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登记表下载地址:青秀区文化新闻出版体育局网站)。
如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聘的工作人员需提供现聘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书面证明原件1份。
(二)资格审查:按国家法律法规及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三)笔试:考试内容:综合知识能力,笔试分为100分制。
(四)面试: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进行面试,考核拟聘任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应聘人员按面试通知指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
(五)考核:依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1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如有不通过者从高分依次替补。
(六)体检: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自理。
(七)公示:体检合格者,报城区党委、政府批准后,公示7天。
四、招聘年限
公示无异议的,与外聘人员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初次聘用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签订劳动合同时,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聘的外聘人员要向原单位辞职,并携带原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五、工资待遇及管理
(一)工资标准
聘用期间待遇:参照城区编外聘用人员工作岗位第三类岗位(专业技术、行政辅助岗位)核定:工资2350元/月(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不含用人单位应承担的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
(二)依法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三)依法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公积金。
六 、其他
本简章如有不清楚之处,解释权归青秀区文体局。有意应聘者请进入青秀区文体局门户(http://www.qingxiu.gov.cn/wtj/index.html)查阅,在附件中下载报名登记表,做好报名前的准备工作。资格初审合格者将由我局另行通知笔试时间和地点。
联 系 人:小杨 联系电话:5826968
南宁市青秀区文化新闻出版体育局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