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陕西安康旬阳县委党校高层次人才招聘3人公告
来源:旬阳政府信息公开网
2018-05-16 09:01:43
中共旬阳县委党校2018年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报经中共安康市委组织部批准,现将中共旬阳县委党校2018年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教师3名(具体岗位计划及条件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应聘人员年龄计算应以报名开始之日为准(以身份证上标明的出生年月日为准);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需全日制政治学、中国语言文学、理论经济学、法学、公共管理类全日制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同时具有较强的综合文字能力和沟通协作能力,熟练操作计算机应用,有一定教学组织能力,能胜任党校教学教研工作。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资格条件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
6.身体健康,能适应招聘岗位要求;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主要情形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间的;
3.现役军人;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5.“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以及所在岗位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未满服务年限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4日—2018年6月8日(正常上班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中共旬阳县委组织部干部股(县委办公大楼四楼)
3.所需材料:凡符合招聘条件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近期同一底版免冠二寸照片4张,同时填写《中共旬阳县委党校2018年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有工作单位的,需现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学历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结果为准。毕业证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在国(境)外取得的毕业证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http://renzheng.cscse.edu.cn)网站验证。
报名结束后,招聘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通过报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低于1:2的,招聘计划数按比例予以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
四、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凭本人身份证于2018年7月2日在中共旬阳县委组织部干部股领取准考证。
五、面试形式及要求
面试采用讲课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教学用具使用等,备课时间30分钟,讲课时间15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列为体检和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的人员缴纳。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愿放弃。对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得聘用。对因体检不合格取消资格后所产生的空缺岗位,按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政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及考察,由中共旬阳县委组织部、中共旬阳县委党校、旬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重点考察审查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遵纪守法情况,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对考察及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察对象放弃考察等情形,依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人员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政审及考察。
八、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和政审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旬阳县政府网和旬阳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举报反映的,经查证属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所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发聘用文件,签订聘用合同。对于2018年度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先签订相关协议,待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后再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工资、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中共旬阳县委党校按有关规定及时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协助办理有关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办理。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与其他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理》、《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工资依据国家规定执行,享受有关高层次人才引进相关优惠政策,5年内不得提出辞职,不得调出本县。
十、其他事宜
(一)本公告可登陆旬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yx.gov.cn)和旬阳党建网(http://www.xyzg.gov.cn)查询。招聘的有关通知以旬阳县人民政府网和旬阳党建网发布的公告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二)应聘人员应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与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辅导班。
(五)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915-7222380。
咨询电话:0915—7202771(中共旬阳县委党校)
0915—7202607(中共旬阳县委组织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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