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西防城港东兴市人民检察院招聘公告
来源:防城港人才网
2018-05-16 09:59:31
东兴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公开招聘检务辅助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东兴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检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的职位、数量及条件
(1) 聘用制检务辅助人员5名,岗位设置为:行政工作岗位2名,法律工作岗位3名。
(2) 应聘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及个人素养;
3.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男女不限;
4.专业要求:行政工作岗位为计算机专业,汉语言文学、新闻学、传播学或文秘学等相关专业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法律工作岗位为法学类及相关专业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有法律工作经验的;文字功底扎实,熟悉公文写作,在各级媒体发表过文章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15日至2018年6月10日
(2)报名方式:登录广西东兴市人民检察院网站(www.gxdongxing.jcy.gov.cn)下载《东兴市人民检察院检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填写完毕后连同其他报名材料邮寄(以寄出邮戳为准)或直接送交至:东兴市北仑大道485号东兴市人民检察院三楼政工科。也可扫描发送至邮箱:dxjcy7684162@163.com。
(3)报名材料:《东兴市人民检察院检务辅助人员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获奖证书、作品复印件各1份(原件备齐待查),本人近期免冠小二寸证件照1张。目前已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报名者,须提交原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
报名材料恕不退还。报名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4)资格审查:我院将在报名时间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并电话通知初审情况,未通过初审的不另行通知。
三、面试
由我院面试考核小组对应聘者进行面试考核,面试当天应聘者须将报名材料原件备齐待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及政审
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聘用单位通知拟聘用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或考核政审不合格的,从其他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试用
拟聘用人员在正式聘用前试用二个月,期满视工作表现决定是否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六、签订合同
经面试、体检政审、试用等程序合格的人员,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七、工资待遇
实行合同制聘用制度。聘用人员与东兴市人民检察院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二年。聘用后基本工资2000元/月(特殊岗位完成任务突出者有相应考核奖励),单位负责缴纳五险;享受正式在职在编人员差旅补贴。
联系方式:东兴市北仑大道485号(邮编538100),联系电话:0770—7687743,邮箱dxjcy7684162@163.com。
本简章由东兴市人民检察院政工科负责解释。
东兴市人民检察院
2018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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