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四川广元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遴选24人公告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元市教育局关于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广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广委办〔2016〕38号)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18年广元市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遴选工作人员24名,具体岗位详见《广元市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遴选范围
符合遴选条件的广元市级以下机关事业单位(不含市本级)和外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
贫困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正职领导、分管脱贫攻坚工作的副职领导,以及驻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暂不参加本次遴选。
三、遴选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群众公认,身体健康。
2.具备职位(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资格、知识技能。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2年5月23日及以后出生)。其中:
(1)30周岁及以下(1987年5月23日及以后出生)的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2)事业单位中具备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放宽到40周岁(1977年5月23日及以后出生),具备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放宽到45周岁(1972年5月23日及以后出生);
(3)近5年来获得省级部门及以上表彰奖励的先进个人可放宽至40周岁(1977年5月23日及以后出生)。省级部门及以上表彰奖励,是指在国家和省上规定的表彰奖励项目中所受到的表彰奖励。
5.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其中试用期(见习期)除外。
6.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遴选单位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基层工作经历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具有在县(市、区)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的经历,在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其中退役士兵服役时间均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读书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年龄、工作经历、表彰奖励等时间计算均截至报名开始的第一日(2018年5月23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4.尚在新录(聘)用试用期(见习期)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时间:2018年5月23日-5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地点:广元市教育局六楼二会议室(地址:广元市东坝电子路384号,联系电话:0839-3328052)。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应如实、准确地填写《广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的各项内容(一式两份),粘贴本人近期2寸同底免冠证件照,上交本人近期同底两寸免冠照2张;提供毕业证、身份证、职称证书(职称评审文件)、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广元市教育局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遴选资格。
(三)职位调整
遴选名额为1人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确定为1:3,遴选名额为2人及以上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确定为1:2.5(出现小数的均收为整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调减或取消该岗位遴选计划。对取消岗位的已报名人员,允许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四)笔试
遴选笔试由市教育局命题并单独组织实施,考试重点内容为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为5月27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排名及面试入闱人员名单于5月28日前在广元教育网公布。面试入闱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于6月1日前到广元市教育局六楼二会议室(地址:广元市东坝电子路384号,联系电话:0839-3328052)领取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面试(技能测试)命题及组织实施授权给市教育局,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比例确定为1:2。文化课教师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广元电大会计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成绩占30%,专业能力测试占70%);市职高心理学教师、旅游教师、机关幼儿园教师均采取“说课+专业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说课成绩占30%,专业能力测试占70%)。面试范围为相应岗位学科内容。面试考官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公开遴选单位的考官不超过2人,其他面试考官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从具有省级公务员面试考官资格或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中随机抽取。
面试时间初步定于6月3日前,具体安排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遴选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本人签字确认。面试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市教育局在广元教育网公示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排名及进入考察人员名单。
考试只授权给市教育局,不得再次授权给其下属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市教育局签订责任书,如在考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等问题,纪检监察部门将严肃查处。
(六)考察
考察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各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确定为并列名次)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遴选职位名额的比例一般为2:1,对于遴选名额在2人以上的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凡不能形成差额考察的岗位,取消遴选计划。
考察工作在市教育局党组的领导下,由2名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和熟悉公开遴选职位(岗位)相关业务的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实地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市教育局党组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并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广元教育网公布考察结果及体检入闱人员名单。
(七)体检
体检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由市教育局提前3个工作日电话通知本人,请报考者保持通讯畅通。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报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依次递补。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八)公示和办理手续
体检合格的拟遴选人员名单经市教育局党组集体研究后,在广元教育网公示7天,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拟遴选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专业、学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职)业资格、遴选单位、遴选岗位、考试成绩等。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后,按规定办理调动等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遴选对象现任职务层次高于遴选岗位对应职务层次的,按遴选岗位对应职务层次聘用,不保留原待遇。如遴选对象不服从安排,取消遴选资格。
五、纪律监督
本次遴选严格按照《广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进行。市教育局设立监督小组,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肃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凡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六、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岗位的具体条件,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839-3263349
咨询电话:0839-3328052
附件1.广元市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