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贵州黔西南州兴仁县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来源:兴仁县人民政府 2018-05-16 10:12:09
  兴仁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考2名聘用制信息化技术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兴仁县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2名聘用制信息化技术员。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考工作按照招考方案、发布招考公告、报名、审查、考试、体检、政审、签订聘用合同的程序进行。
 
  二、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大专以上学历,计算机相关专业(可报考专业目录详细见附件一)。
 
  3.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报考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0年5月20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8年5月20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及我省的有关规定。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资格审查时不能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明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8年5月18日至5月22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考者请登录锦绣兴仁网或兴仁县人民法院官网下新闻发布厅栏目(http://xingren.guizhoucourt.cn/xwfbt)发布的招考信息下方下载附件二:报名信息表,填写完整后和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证件电子件发送至报名邮箱25361721@qq.com
 
  (三)资格审查
 
  1、初审(网上审查)
 
  根据招考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由法院审核人员签署“同意报名”意见回复至报名者邮箱,收到此回复邮件的考生方能进入下一环节。如需要补充材料的,请在收到回复邮件的三个工作日内补充提交,如未按时提交要求的相关材料的报名人员,将视为主动放弃报名。
 
  2、资格核查
 
  初审通过的报名者,请打印回复邮件页面,携带本人报名信息表、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于领取准考证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到场进行)
 
  四、准考证领取、考试时间及地点:
 
  1、准考证领取时间:2018年5月24至5月25日
 
  地点:兴仁县人民法院安检室
 
  2、考试时间:2018年5月27日
 
  地点:兴仁县人民法院六楼大会议室
 
  六、考试内容
 
  1、计算机水平测试:分笔试和实操(请自带笔记本电脑),占总成绩的60%。
 
  2、面试
 
  参加面试的考生按拟聘用人数1:3比例,根据计算机水平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占总成绩的40%。
 
  五、体检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参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政审资格,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下一名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招考体检办法实施;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由兴仁县人民法院统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平常表现及遵纪守法方面情况等)。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下一名进行体检、政审,时间另行通知。
 
  七、待遇及工资
 
  1、经考核、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需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方能上岗,试用期满后与兴仁县人民法院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聘用期限3年,聘用期满合同自然解除,根据聘用期内工作表现优秀的可优先续聘。
 
  2、试用期及工资:试用期2个月,待遇为1800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3000元/月(含五险)。具体待遇以签订书面聘用合同约定为准。
 
  3.其他:制式服装由单位配发;出差补助标准与正式干警相同。
 
  八、纪律监督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按照《招考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任何环节如有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对工作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同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举报电话:0859-3660435
 
  咨询电话:0859-6212245/3660430/3660403
 
  附件:
 
  附件一:计算机类及相关专业目录.docx
 

  附件二:兴仁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考聘用制信息技术员报名信息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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