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胶州市不动产登记劳务人员招录20人简章
胶州市不动产登记劳务人员招录简章
根据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不动产登记劳务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热爱不动产登记事业,能够服从工作安排;
3、爱岗敬业,有责任心,具有奉献和团队精神,工作耐心细致,吃苦耐劳,能够适应相应岗位的工作要求;
4、具有胶州市常住户口,身体健康,品行良好,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以及法律规定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5、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5年5月19日以后出生)。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
1、信息技术岗位6名,要求: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⑵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网络工程专业、信息安全专业。
2、文秘岗位2名,要求: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⑵秘书学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
3、法律岗位4名,要求: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⑵法学专业。
4、测绘岗位2名,要求: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⑵测绘工程专业、遥感科学与技术专业。
5、其他岗位6名,要求:⑴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⑵专业不限。
三、招录程序
(一)报名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登录“胶州政务网”查看招录简章并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进行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05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青岛恒金泉劳务服务有限公司(胶州市南小区南门东200米,金盾加油站北20米)
报名电话:0532-86626037
联系人:曹女士
4、所需资料:面向社会考录的报考人员本人现场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名登记表》(附件)一式两份,近期一寸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4张(背面书写姓名)。现场报名时收取报名费40元。
5、现场报名审查。依据规定的范围条件在报名时对报名者统一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准予参加考试。
6、准考证领取:考生要于2018年05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凭身份证原件和缴费凭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二)组织考试
1、笔试。
(1)笔试考一科,不指定教材。根据招聘岗位需求,重点考察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专业知识及综合写作等基础性知识。
(2)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笔试成绩在“胶州政务网”发布。
(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的3倍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在“胶州政务网”发布。
2、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的需求和特点,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及专业知识应用等方面要素。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见“胶州人力资源网”通知。参加面试人员在参加面试时需缴纳考试费70元。
面试成绩于面试当天向考生公布。
3、成绩核算
将笔试、面试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排列名次,如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总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胶州政务网”发布。
(三)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录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所提供资料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的,取消考录资格。
(四)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进入体检。体检工作由青岛恒金泉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组织,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在“胶州政务网”发布,体检费用自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公示
录用人员名单在“胶州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青岛恒金泉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派遣制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原则上合同期限2年(含试用期)。合同到期后,视情续签合同。
四、工资待遇
劳务派遣人员的薪酬待遇为每人每月3500元(含五险),具体发放数额由用工单位根据日常管理和考核结果等确定,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工作需要,每年进行适当调整。
五、其他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自负。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证明和信息,取消录取资格。
(二)招聘过程中若有违规作弊行为,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后发现考生隐瞒病史的、不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查实提供虚假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到用工单位报到上班并服从统一工作分配,逾期未报到者或不服从分配者,视为自动放弃,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由青岛恒金泉劳务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2-86626037
青岛恒金泉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