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四川凉山州精神病医院考核招聘21人公告
凉山州民政局关于2018年公开考核招聘凉山州精神病医院工作人员的公告
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凉山州精神病医院工作人员2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次招聘的公告等相关事宜均在凉山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lszpta.gov.cn/上发布、通知)
一、原则和方式
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现场报名、考核考察的方式进行。
二、岗位、名额及范围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21名,具体招聘岗位、名额及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凉山州精神病医院2018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条件
(一)具体条件见岗位表,基本条件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4.身体健康;
5.符合考核招聘岗位学历、专业、职称等要求;
6.报考人年龄、各类证书取得时间及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时间点,计算截止日期统一为2018年5月24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道德败坏,有偷窃、吸毒等不良行为的;
3.有涉法涉案情形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院校处分的;
5.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采用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报名所需材料:1、填写《凉山州精神病医院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贴照片);
2、交近期一寸彩色照片4张;
3、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等,审原件收复印件;其中:2018年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提供学历、学位等相关证明材料;
4、毕业证、学位证和相关专业资格证,2002年以后毕业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18年毕业的考生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在考察时需审查学历档案,办理聘用手续审核时必须提供,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时间:2018年5月24日-25日。
报名地点:凉山州民政局303室(西昌市土城巷55号)
(二)正式考核招聘时间、内容及方式
时间:2018年6月5日上午8:30开始
地点:凉山州精神病医院小会议室(西昌市姜坡路61号)
考核招聘采用面谈的形式对应试者进行测评,根据面谈、学习成绩、工作经历等综合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三)体检
面谈结束后,在凉山州人事考试网上发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由凉山州民政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考生承担。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考察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五)公示
根据考生的面谈、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在凉山州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六)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手续。新聘人员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期间不得调离所聘单位,不得参加其他单位考录(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借调、调动及其他方式擅自变更新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
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到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五、纪律监督与回避
考核招聘工作须严格工作纪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有关规定,对违纪报考者,取消考核招聘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视情节调离聘用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主管部门(招聘单位)中参加考核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与报考者有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关系的,应当回避。
本公告由凉山州民政局解释。
咨询电话:0834-2231672(凉山州精神病医院)
监督电话:0834-2161679(凉山州民政局机关党委)
2018年5月16日
凉山州精神病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