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辽宁辽阳灯塔市公安局公开招聘18人公告
为更好的服务于灯塔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加强和提升我市公安工作,经灯塔市政府研究决定,灯塔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性专业人员。为保证招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 招聘计划:
此次招聘公安局特警突击队员18人,限男性。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身体健康,具有履行正常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4.只限退伍兵,学历不限;
5.户籍限辽阳地区;
6.身高不低于1.75米,体重60-90公斤,年龄十八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以报名截止日期为准)。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自愿报名,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1份复印件,近期正面同版二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报名地点:灯塔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与市场科(人社局一楼)。
四、招聘办法和要求
1.招聘办法:此次招聘原则上采取面试办法进行。如果报名人数超过1:3比例,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成绩按40%计入总分。依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5比例由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如果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者,则同时进入面试。如果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予以聘用。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面试内容为两道题,一题测试应聘者的身体素质,二题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每题5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聘用。如果面试入围最后一名出现并列,进行加试。
2.体检、考察
拟聘用的人员,由公安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组织体检,考察由公安局按照本部门及相关规定进行政审。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则从总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1次。
3.公示
拟聘用人员经体检、考察合格后,面向社会公示,在灯塔市政府网进行公布。如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方案规定者,取消其被聘用资格。
4.报名人员少于规定计划的比例时,不削减招聘计划。
5.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起即可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18年5月29日17:00前(周六周日正常休息),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聘用管理及待遇
1.聘用管理
对聘用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聘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1个月(含在聘期内)。用人单位根据岗位工作需要采取集中培训和岗位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对其进行针对性的上岗培训,并对聘用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根据聘用人员的日常表现及完成工作情况,撰写考核评语,结合聘期,提出续聘或解聘的意见。
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时限为一年,否则退还招录费用。
2.工资待遇
特警突击队员试用期内,工资为每月1800元,试用期满后,工资为每月2300元(含“三险”中个人承担部分)。工龄工资每年增加50元,基本工资按辽阳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增长幅度随时调整。
试用期满后,按照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三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缴费标准承担应由单位承担的部分。
被聘用人员的工资及经费由市政府财政统一列支。
招聘咨询电话: 8583249
灯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