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西井冈山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37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2018年井冈山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具备岗位工作所需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试用期内尚未转正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全日制在读学生及现役军人(2018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5.被省、市考试中心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专业分类
1.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详见《2018年井冈山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资格条件中的年龄、工作经历、学历、资格证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31日。30周岁以下指1987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2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认定以个人档案为准。
2.专科和本科专业分类按江西省人社厅赣人社字〔2016〕319号文件执行(详见附件3、附件4),研究生专业分类按江西省人社厅赣人社发〔2012〕86号文件执行(详见附件5)。
四、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18年6月11日至2018年6月15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3.报名地点:井冈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井冈山市红星街道双拥路--井冈山市卫计委一楼,咨询电话:18770639918、0796—7163785)。
4.报名所需材料:考生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职位要求的其它证件(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单位证明及工资表等其他辅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及《吉安市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表》一份(附件2,)到井冈山市卫计委办公室现场办理报名缴费手续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费按有关规定收取。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1〕2672号文件规定为每人每科50元。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
5.准考证领取地点和时间:领取地点:井冈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领取时间:2018年6月21日至6月22日。
(二)考试
本次井冈山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只笔试不面试。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和医学专业知识两个科目。医学基础知识和医学专业知识分别按40%和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的比例。对特殊岗位的招聘,经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2。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1.医学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等基础学科知识;医学专业知识:(1)临床医师、康复医师、影像医师岗位考试内容为《临床医学知识》;(2)护理岗位考试内容为《临床护理学知识》;(3)中医师岗位考试内容为《中医学知识》;(4)口腔医师岗位考试内容为《口腔医学知识》;(5)药剂师岗位考试内容为《药剂学知识》;(6)检验师岗位考试内容为《临床医学检验知识》。笔试满分每科均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考试不指定教材。
2.笔试时间:2018年6月23日
3.考生凭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并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擦,不得携带计算器等电子设备。
(三)体检和考察
1.入闱体检人员确定:根据合成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合成总成绩相同,以医学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对象;如医学专业知识成绩又相同的,实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2.当出现考生笔试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参加笔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时,确定入闱体检对象按以下原则处理:
(1)当岗位实际参加笔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的医学基础知识成绩必须达到其他岗位中所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大于招聘计划岗位的入闱体检考生的医学基础知识成绩的平均分以上方可入闱体检。
(2)当岗位实际参加笔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时,其中笔试合成总成绩排名该职位末位的考生的医学基础知识成绩必须达到其他岗位中所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大于招聘计划岗位的入闱体检考生的医学基础知识成绩的平均以上分方可入闱体检。
3.体检前两天下午6时前,因考生书面提出放弃或资格不符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合成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如合成总成绩相同,以医学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递补对象;如医学专业知识成绩又相同的,不予递补)。
4.体检由井冈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收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
5.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由井冈山市卫计委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6.因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前书面提出放弃和体检后出现的岗位空缺,均不予递补。
(四)公示、聘用
经考察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井冈山市人民政府官网公示7日。公示期满后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五、其他事项
1.考务咨询电话:18770639918
2.监督举报电话:0796-689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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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井冈山市卫计委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docx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