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招聘新教师276人公告
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2018年公开招聘新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教师队伍。按照《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和《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精神,经研究,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决定为直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76名新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2018年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和《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2018年公开招聘新教师分单位岗位表》(附件2)。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具有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中注明的为准。
(五)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
(六)具有相应层次教师从业资格(详见《岗位表》)。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2018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事项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负责。
(一)报名时间
2018年5月29日至5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2:15-5:45,节假日正常休息)。
(二)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至连云港市赣榆区教师发展中心现场进行资格审核(连云港市青口镇文化东路79号,黄海路小学对面)。联系人:方老师;联系电话:0518-86212686。
(三)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请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交以下材料:
1.《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2018年公开招聘新教师报名表》(附件3,从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网(http://www.lyg.gov.cn/gyjyzx/)下载),粘贴近期免冠同底2吋彩色照片2张。
2.本人身份证(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毕业生提供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4.教师资格证书(也可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提供毕业学校开具的应届师范生直接认定证明)。
5.部分岗位需提供连云港市户籍证明材料(户口本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详见《岗位表》。
6.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证明。
代为报名的,须持应聘人员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名费用
本次公开招聘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收取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应聘人员,免收考试报名费。报名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应聘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五)开考比例
各岗位的开考比例均为3:1,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岗位开考情况将于考试前在连云港市赣榆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统一组织。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试卷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笔试内容由公共知识(占20分)和学科专业知识(占80分)组成。公共知识为教育学、心理学及其它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内容,学科专业知识为本岗位相应的学科内容。不指定考试教材。笔试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的人数,按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请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被取消面试资格的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陈述申辩。
资格复审材料: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学生证、毕业生双向选择推荐表)。专科学历毕业生须出具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材料原件。
(四)面试
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作为一个合格教师的基本素质,重点考查其语言表达能力及驾驭课堂教学的能力。
1.面试形式:岗位代码A05—A09、B08、A18的岗位面试形式为演课和技能测试,两项成绩满分均为100分,面试成绩=演课成绩×50%+技能测试×50%;其他岗位的面试形式为演课,满分为100分。
2.面试内容:演课内容为相应学段、相应学科教材;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详见《岗位表》。
3.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4.面试时间、地点和操作流程见面试通知书。
(五)总成绩计算
岗位代码为A05-A07、A18的岗位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其他岗位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
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二位小数。总成绩若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若依然相同,需进行加试,加试方法另定。
(六)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总成绩及排名分别在笔试、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连云港市赣榆区政府门户网站以及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对体检合格人员由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参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考察。
六、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于拟聘用人员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赣榆区政府门户网站以及赣榆区教育局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成绩、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连云港市赣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选岗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总成绩高低在招聘岗位范围内进行公开、自主择岗,详见《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2018年公开招聘新教师分单位岗位表》(附件2)。
选岗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八、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或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二)经招聘程序聘用的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连云港市赣榆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并按照应聘单位相关规定享受其他优惠待遇。
(三)应聘人员务必要保持报名时预留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于招聘单位联系。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四)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五)应聘人员须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逾期不能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监督
连云港市赣榆区纪委派驻第七纪检组对本次招聘工作负责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8-86316291,15961311211。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2.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2018年公开招聘新教师分单位岗位表
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
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