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宁波海曙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招聘2人公告

来源:宁波人才网 2018-05-17 08:21:39
  海曙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一、招聘对象和数量


  海曙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拟招聘行政审批窗口编制外工作人员1名,文物管理编制外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通过公开报名、择优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实施。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务实,具有吃苦耐劳精神、为民服务思想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具备团队精神工作责任心及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沟通和组织协调能力。


  3、宁波大市户口,有稳定住所,身体素质良好。


  (二)具体要求


  1、行政审批窗口:男女不限,35周岁以下(截止1982年5月),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能熟练操作常用办公软件;有一年以上窗口服务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2、文物管理所:年龄28周岁以下(截止1989年5月),男女不限;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历史学、新闻学、汉语言文学等专业);有较强的写作能力,能完成信息、简报的编写及办公室文件的处理等工作。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5月24日止。


  2、报名所需资料:


  (1)《海曙区行政审批窗口招聘报名表》、《海曙区文物管理所招聘报名表》(附件)一式二份;


  (2)个人简要情况介绍;


  (3)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关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


  3、报名办法:将上述材料于2018年5月24日前,工作日上午8:30—11:15,下午2:15—5:30送至海曙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办公室,地址:宁波市海曙区解放北路128号新金穗大厦A座5楼。


  (二)面试


  面试时间暂定为5月下旬,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


  (四)考察


  考察时间另行通知,考察包括政审和现实表现考察,考察结果不合格者淘汰。


  (五)录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咨询电话:55887620,余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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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曙区行政审批窗口招聘报名表.doc


  海曙区文物管理所招聘报名表.doc


  海曙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8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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