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云南保山市隆阳区公安消防大队招聘2人公告

来源:保山人才招聘网 2018-05-17 08:56:51
  保山市隆阳区公安消防大队招聘启事
 
  保山市隆阳区公安消防大队是一支承担消防监督执法和灭火、抢险救援任务的武装力量。因工作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工作人员2名。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文职人员2名,性别:女,形象气质佳;负责宣传工作,包括业务资料发放,协助档案管理工作、摄影、摄像等。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身体健康,能适应新闻采编或文秘岗位的工作强度和节奏;
 
  4、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工作责任心,工作认真严谨,吃苦耐劳,执行能力强,思维活跃,文字功底扎实,新闻敏感性强,善于沟通交流;
 
  5、年龄:20-35周岁,本地户口优先考虑;
 
  6、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熟悉电脑操作。汉语言文学、管理、文秘及新闻传媒学专业者优先,有实践工作经历者优先;
 
  7、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人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三、招聘方式及流程
 
  招聘采取现场报名、面试、体检、考察的方式进行,各流程具体内容如下: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2018年5月16日至2018年5月25日(周末不接收报名)。
 
  2、报名地址
 
  报名人员将简历投至隆阳区公安消防大队办事大厅审定后通知面试。
 
  3、报名资料
 
  持本人简历,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持学校推荐就业表)、身份证、户口簿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人员面试内容包括形象气质、普通话、交流应变能力等,面试合格者通知进行体检。
 
  (三)体检。
 
  体检基本要求为:身体健康,体貌端正。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隆阳区公安消防大队按有关要求进行考察。
 
  四、聘用
 
  根据考生、面试、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隆阳区公安消防大队发出聘用通知。被聘用人员携带身份证到隆阳区公安消防大队办理报到手续。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15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工资待遇
 
  被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薪酬待遇面议,并由用人单位按国家规定缴纳相关社会保险费用(五险)。
 
  本公告由隆阳区公安消防大队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5-2146026。联系人:隆阳区消防大队办事大厅。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海棠路中段隆阳区公安消防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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