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河源市紫金县公安局补招警务辅助人员9人公告
来源:紫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18-05-17 10:34:40
紫金县公安局补招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局决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面向社会补招9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招聘人数及职位说明
(一)招聘人数:共9人(均为男性),其中2名为文职辅助人员。
(二)职位说明:此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从事警务辅助工作,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国家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只从事对公安机关警务活动和内部工作起辅助、保障作用的非执法、非涉密岗位的工作。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和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历清白;服从组织安排,具备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具有较强吃苦耐劳精神。
(二)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1988年5月15日-2000年5月15日),户籍或生源地在紫金县,身高168CM以上,裸眼视力4.8以上。
(三)报考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须大专以上学历(文职辅助人员为文秘专业),复退军人具有高中、中专(含技校)以上学历。
(四)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纹身,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无其它不适宜从事公安工作的疾病。
(五)同等条件下,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复退军人、公安院校毕业生优先聘用。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通过公平竞争,择优选用。
本招聘公告同时在紫金县人民政府网、紫金县广播电视、紫金县公安局公安网页平台、紫金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15日至18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地点:县公安局一楼。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4.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
(2)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报名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二)笔试(占总成绩比例为60%):笔试内容为: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基本常识。
(三)体能测试(占总成绩比例为20%):体能测试内容为:1000米跑、立定跳远,各占10%(按警体标准执行)。
(四)面试(占总成绩比例为20%):根据参聘人员笔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总人数与总面试人数1: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笔试、体能测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根据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的总成绩,按招聘名额确定体检人员。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总分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按招录公务员的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
(六)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根据考察工作的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七)公示:经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县人民政府网、县公安局局域网进行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八)试用:公示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一周的上岗前培训,并进行为期3个月的试用。
(九)聘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不予签订劳动合同。
办理聘用手续之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与原单位劳动关系须自行协商解除,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人员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五、工资及待遇
拟聘用人选为编外合同工,签订劳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包含基本工资,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其他补助及绩效按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762-7821655;联系人:黄平、陈舒。
本公告由紫金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紫金县公安局
2018年5月15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