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广州海珠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中心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3人公告

来源: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05-17 16:09:58
  海珠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中心关于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的公告
 
  现因业务发展需要,广州市海珠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中心招聘3名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
 
  一、工作范围
 
  从事海珠区市政工程、房建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施工现场管理、监督、检查、竣工移交等相关工作;从事海珠区市政工程、房建工程的安全质量管理工作;从事本单位党支部建设、思想政治工作,以及行政管理、日常事务等相关工作。
 
  二、招聘职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3名(详见《2018年海珠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职位表》)。
 
  (二)招聘范围:面向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公开招聘。
 
  三、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热爱城建/党建工作,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事业心和责任心,服从工作安排;
 
  (三)身体健康。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5月23日
 
  2.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3.报名邮箱:hzqxmzx@sina.com
 
  4.报名要求: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项目中心工作人员”,连同《海珠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个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职称证、工作经历证明等有关材料扫描件及近期大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报名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二)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不合格的应试人员不进入体检和组织考核阶段。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和面试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
 
  (四)组织考核
 
  组织考核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聘用
 
  按照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招聘人选,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社会人员需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所有人员均须提交近3个月由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方能录用。
 
  六、待遇和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本公告由海珠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3下载
 
  1、2018年海珠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职位表.xls
 
  2、海珠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3、广东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海珠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中心
 
  2018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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