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郴州安仁县普查办招聘公告
为更好地完成我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根据安仁县污普办实际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安仁县污染源普查工作人员,用工方式为短期聘用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3名。
二、招聘岗位:安仁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人员。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具有安仁县内常住户口的公民,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纹身、刺青;
2、热爱保护环境工作,吃苦耐劳,会熟练操作电脑,具备良好的个人素质,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3、生态环境类、化工类等相关环保专业和有环保、农业、统计工作经历的人员优先。
4、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报名资格:
(1)参与非法邪教组织,参与黄、赌、毒等活动,在政法机关有记录的;
(2)被政法机关、纪检部门立案审查尚未解除,以及有违反社会治安处罚条例行为,在当地公安部门有记录的;
(3)弄虚作假,伪造资格证件和应聘条件资料的。
四、聘用时间:
2018年6月至2019年12月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结束。(污普办为临时机构,污染源普查工作结束后自行撤销)
五、招聘程序:
1、报名地点:安仁县永乐江镇八一路新行政中心五楼B543,联系人:张婉晴,联系电话:0735-5201168、13786525594.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6月1日
3、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及相关证书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同版一寸照片1张。
六、面试、体检:
1、面试:面试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面试内容:主要测试临聘对象的语言表达、电脑操作、文字书写等能力)。
2、体检:另行通知并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3、聘用:对招聘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人员的用工方式采用短期聘用人员,即由安仁县污染普查办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污染普查结束本聘用合同立即解除)。
七、薪酬待遇:
基本工资1870元/月、下乡、出差等伙食补助按规定发放。
安仁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