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连云港引航站赴高校招聘引航员2人公告
连云港引航站2018年赴高校公开招聘引航员公告
连云港引航站隶属于连云港市港口管理局,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代表国家行使引航主权,负责对进出连云港港的外籍船舶实施强制引航,并为提出引航申请的中国籍船舶提供引航技术服务。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引航员队伍,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连云港市港口管理局决定赴高校为所属连云港引航站公开招聘引航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连云港引航站2018年赴高校公开招聘引航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应聘岗位。
(二)具有适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三)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
(四)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2018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相关待遇
被聘用的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四、报名事项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连云港市港口管理局负责。
(一)报名时间
2018年5月17日—2018年5月26日上午9:00—下午5:00,节假日正常报名。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在资格复审当天相应的时段内同时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填写《连云港引航站2018年赴高校公开招聘引航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连同应聘岗位所需有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mingliusd@126.com,标题为:“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联系电话+姓名+性别”,请以规范格式发送电子邮件和填写报名信息。邮件发送成功后,将于3天内回复,如未收到相关回复信息,请及时与连云港市港口管理局联系确认。联系电话:0518-82388612、0518-82383249。
(三)资格复审
网络报名完成后,请到大连海事大学(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2吋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在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各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英语四级成绩证明;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职务为无限航区3000总吨及以上船舶三副)适任考试与评估的成绩证明。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考试资格。应聘人员报名经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
(四)开考比例
开考比例为1:3,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核减或核销岗位招聘计划(相关信息将在连云港市港口管理局网站上公布)。
五、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由连云港市港口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面试人选的确定
根据资格复审合格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果资格复审合格人数超过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0倍(不含10倍)的,面试前加试笔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10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环节。如果资格复审合格人数少于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0倍的,该招聘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评委组对应聘人员的基本能力素质和举止仪容仪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时间 、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 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若成绩出现并列,组织加试,方式另定。体检由连云港市港口管理局组织,体检参照海事局《海船船员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连云港市港口管理局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考察。
七、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连云港市港口管理局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考试成绩、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连云港引航站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连云港市港口管理局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连云港引航站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九、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
(二)招聘单位将以电话、短信或邮件的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考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安排,在此期间,应聘人员务必要保持报名时预留的通讯工具正常,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招聘单位原则上不保留其聘用资格。
十、纪律、监督
连云港市纪委、监察委派驻第十一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8-85812122。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港口管理局负责解释。
连云港市港口管理局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