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舟山市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26名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来源: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05-21 08:09:34
  2018年舟山市面向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2018年第15号).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6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本次招聘面向我市行政区划内,经我市组织人事部门统一选聘,符合招聘条件的在岗和离岗大学生村官。


  二、招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历年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任满2个聘期的在岗大学生村官或任满2个聘期且在2015年6月1日之后离岗的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大学生村官。


  5、各个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面向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任职时间计算


  任职时间计算截止至2018年5月31日。未担任社区村“两委”委员职务的大学生村官,按实际任职时间计算。担任社区村“两委”委员职务的大学生村官,因提前换届导致大学生村官任职满1届但未满3年的,按1届计算。补选或由上级党委任命的,则按实际任职时间计算。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招聘资格:


  1、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的;


  2、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大学生村官在职期间受过处分或对本社区村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及数量,具体要求详见《面向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18年5月29日9:00至5月31日17:00。


  报名地点:所在县(区)委组织部、新城管委会和普陀山—朱家尖管委会党群工作部。


  报名方式:报考者须填写和提交《面向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和《面向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项赋分认定表》(附件3,以下简称专项赋分认定表)一式三份,同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奖励证书,近期拍摄的1寸蓝底免冠近照2张;由服务地所在乡镇(街道)党委出具的历年年度考核证明、任职文件等材料复印件,离岗大学生村官还应提供离岗时间有效证明材料。


  报考比例小于1:3的岗位,该岗位招聘计划予以核减或取消,考生可进行改报。


  (二)资格审查


  1、初审


  时间:2018年6月1日—2018年6月5日


  现场报名后,各县(区)委组织部、新城管委会和普陀山—朱家尖管委会党群工作部对区域内大学生村官报名材料及专项赋分表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统一报送市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复审。初审未通过的,由各县(区)委组织部、新城管委会和普陀山—朱家尖管委会党群工作部进行答复。


  2、复审


  时间:2018年6月6日—2018年6月11日


  资格复审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资格复审通过的,由各县(区)委组织部、新城管委会和普陀山—朱家尖管委会党群工作部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和专项赋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面试成绩×70%+专项赋分,合格分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1、面试(初定6月16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2、专项赋分。专项赋分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各县(区)委组织部负责。大学生村官在岗每满一年计2分,年度考核优秀的1次计4分。在岗期间,获省级及以上综合荣誉的加7分,获得省级单项先进、市级综合荣誉的加5分,获得市级单项先进、县级综合荣誉的加3分。获得荣誉以表彰文件或荣誉证书为准,因同一事项获得多项荣誉的以最高荣誉为准,不累计加分。不同年度获得的荣誉加分项可累计赋分,同一荣誉涉及跨年度的按一次计分,专项赋分最高不超过30分。


  (四)体检和考察


  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专项赋分高者为先。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政策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放弃考察或者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察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县(区)委组织部、新城管委会和普陀山—朱家尖管委会组织实施。


  (五)公示聘用


  经考察合格者,由所在县(区)、新城管委会和普陀山—朱家尖管委会确定聘用岗位,并在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党建网、市、县(区)人力社保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后不再递补。


  五、其他事项


  1、我市组织部门、人力社保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不指定辅导用书。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3、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党建网为公布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公告信息的唯一平台。


  4、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中共舟山市委组织部。监督投诉电话:市委组织部2281011,12380。


  5、各地报名咨询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时间)


  定海区委组织部:2040172


  普陀区委组织部:3050315


  岱山县委组织部:4479146


  嵊泗县委组织部:5081570


  新城管委会:2299026


  普陀山—朱家尖管委会:6878124


  附件1:面向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附件2:面向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3:面向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项赋分表.docx


  中共舟山市委组织部


  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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