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夹江县招聘政务服务人员15人公告
关于招聘第二批政务服务人员的公告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充实政务服务力量,为我县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和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招聘第二批政务服务人员15名,协助我县行政审批机关开展各项政务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户籍原则上在夹江县范围内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男女青年,不含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
二、招聘岗位
县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工作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合格;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吃苦耐劳,作风严谨,热爱政务服务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
(三)具有较好的履职能力,能较熟练操作计算机,口语表达能力较强;
(四)男身高1.68米以上,女身高1.58米以上,年满22周岁以上(1996年6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矫正视力在1.0以上;
(六)文化程度大专(含)以上;
(七)法律、文秘、礼仪相关专业毕业生和获得二级以上计算机等级证书者、中共党员以及本县脱贫攻坚贫困户子女或有扶贫经历者优先选拔;
(八)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报名:
1.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党纪政纪等处分不满3年的;
3.其他原因不适合从事政务服务工作岗位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事宜由夹江县公开招聘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报名地点设在夹江县行政审批局办公室(办公楼二楼205),报名时间为2018年5月23日至2018年5月25日9:00-17:00。联系电话:5688556(办公室)。
报名时需提交1英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2张,出具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报考者如系在职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或持有依法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证明材料。
(二)考核
1.资格审查:2018年5月28日—29日,由县行政审批局党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人员进入面试,并于2018年5月30日将进入面试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地点:县行政审批局办公楼外。
2.组织面试:2018年5月31日上午9:00—17:00组织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公示拟聘用人员:2018年6月5日根据面试成绩,公布拟聘用人员。公布地点:县行政审批局办公楼外、县政府网站。
(三)体检
拟聘用人员到县二级以上医院进行健康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因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空缺的,由县公开招聘政务服务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政审
政审由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在职人员还应由原所在单位出具意见。政审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因此而产生的空缺,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选进行体检、政审。
五、聘用方式及工资待遇
拟聘用人员由县公开招聘政务服务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并面向社会公示5天。用工形式为编制外用工,按合同制进行管理。拟聘用人员由本人与夹江县行政审批局签订劳动用工合同,3年1签,到期终止。第三年再视其工作业绩、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签,因政策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自行解除。
聘用人员每月工资不低于夹江县最低工资标准。与用人方签定正式劳动用工合同后,按国家规定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
六、本公告由夹江县公开招聘政务服务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夹江县公开招聘政务服务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