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西防城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防城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防城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机关科室及市爱卫办工作人员,共9人。(详见《防城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信友善;
2.爱岗敬业,愿意履行聘用制人员职责与义务;
3.符合拟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品行优良;
5.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在中央及地方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具体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防城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5月20日— 5月31日。
报名方式:网上投递或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地点: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马正开路116号市卫计委办公楼707室。)
联系人:李穆远
联系电话:0770-2828032。
电子邮箱:fcgswjw@163.com。
报名所需证件和材料:身份证、毕业证、简历、证书等相关证件。
(二)资格审查
防城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根据招聘职位的条件和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面试
在规定时间内,公开报名结束后,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的不再另行通知。面试时,需提供《防城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以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进行审核。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每个岗位聘用人数与考核体检人选1︰1的比例通知面试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聘用单位负责。
六、签订聘用合同
按照相关规定,经面试、体检等程序后,确定拟聘用人员。
本次招聘属于编制外招聘,对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3个月。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并按本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管理。
劳动合同签订后,聘用单位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公积金等单位部分的费用。聘用人员的休假、差旅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的现行休假规定执行。合同期满后本单位可根据考核结果对聘用人员作留用或解聘的决定。
七、待遇
试用期间,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达到岗位要求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工资为本科学历2600元/月、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800元/月。工资福利含个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公积金。
附件:1.防城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计划表
2.防城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防城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