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司法所招聘4人公告
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司法所关于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根据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和市司法局有关部署,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经开区司法所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招聘工作人员4名,主要协助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二、招聘性质
招聘人员为合同制,与司法所签订劳动合同。
三、招聘条件及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近三年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有重大政治问题或参与过邪教活动;
2.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5.其它原因不适合从事所报考工作岗位的。
(二)基本资格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
2.年龄在38周岁以下(出生于1980年6月1日后);
3.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常用办公软件,具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组织纪律性强,执行力强,能适应基层一线工作;
5.同等条件优先聘用:具有司法行政工作经历或法学专业毕业,或擅长公文写作的,或有心理咨询师、社工师资格的。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皆可;
2.报名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5月31日止;
3.现场报名: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在绵阳经开区司法所现场报名,地址:绵阳经开区文跃东路甘草坝街1号,南区花园三区门口。联系人:王维亚,联系电话:0816-2841138;
4.网上报名:将报名资料电子文本发送至3189098792@qq.com;
5.报名资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能证明工作业绩的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名表1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报名者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资格。审核结束后,将电话通知通过审核的人员领取准考证,未通过资格审核者,不再另行通知。
(二)考试
1.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考试由区司法所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应达到1:3方能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由司法所决定是否调整开考比例。
(三)体检
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如有不合格者,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时间、体检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经开区门户网站(http://www.meda.gov.cn/)上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组织人员按相关规定进行调查,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及工作待遇
(一)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劳动合同的续签、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等事宜,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受聘人员由区司法所统一管理,工资待遇按照经开区有关规定执行。签订劳动合同后,购买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三)受聘人员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带薪休假、接受职工技能培训等权利。
本公告由经开区司法所负责解释。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