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佛山市职业病防治所招聘辅助服务雇员2人公告

来源:佛山市人民政府 2018-05-21 11:23:29
  佛山市职业病防治所公开招聘辅助服务雇员公告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服务雇员2名,主要从事职业病防治工作。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任职条件
 
  1.专业和学历学位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A100401)、卫生毒理学(A100405)、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A100402)、预防医学(B100701)、临床医学(A1002)、临床医学类(B1003)专业。
 
  2.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截止至报名开始当天), 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
 
  3.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除外)。
 
  专业名称参照《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专业要求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原毕业院校出具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证明方可报考。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招聘公告发布的10个工作日后可开始接受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8年6月4日到6月6日。
 
  (二)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要求应聘者须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提供个人简历、职称证明、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获奖证书、论文及成果、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三)报名地点:佛山市职业病防治所,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影荫路3号,联系电话:0757-83267336,联系人:欧阳东海。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于报名时间截止后组织人员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考试对象,并电话(或网上发公告)通知考试时间、地点。
 
  四、考试
 
  (一)笔试:笔试时间为2018年6月8日上午9:00-11:00。笔试为闭卷考试,总分100分,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写作能力等。笔试后,依照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按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达不到比例,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二)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价值观等方面。面试总分100分。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三)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和面试成绩按50%:50%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五、体检和考核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和考核的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函〔2010〕38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相关规定执行,确保雇用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身体素质。
 
  六、雇用方式及薪酬
 
  拟雇用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订立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薪酬按《佛山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首次雇用期为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薪酬按月工资的80%标准计发。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期满经考核称职,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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