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西平遥县选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21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批准,为平遥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办公室、平遥县委县政府信访局和平遥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公开选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单位、名额及专业
1、平遥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办公室
选聘名额10人。专业要求为经济学、计算机、法律、文秘、会计审计五类。如有县乡农经工作经验者,可提供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经审核属实,则可不受专业限制。
2、平遥县委县政府信访局
选聘名额10人(适宜男性)。其中:档案学1人,其余名额专业不限(需求会计、法律、计算机等专业)。
3、平遥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选聘名额1人(适宜男性)。专业不限,要求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
三、选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未有刑事、治安、行政处罚记录。
2、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敬业精神。
3、爱岗敬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服从工作安排,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符合报考专业,综合素质高。
5、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符合《晋中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体检标准》。
6、其他:
平遥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办公室: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20日后出生)。
平遥县委县政府信访局: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5月20日后出生),平遥县户籍人员。
平遥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5月20日后出生)。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23日-25日,8:30—11:30、15:00—18:00。
2、报名地点:顺城路云峰宾馆
3、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籍学历认定表一份、近期二寸红底照片四张、《平遥县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报名表》三份(注:必须从平遥县人民政府网下载《报名表》并电脑打印,手工填写无效)。
4、每人限报一个单位,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院校出具加盖有效印鉴的证明或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
5、报名费:100元/人。
6、资格审查:由平遥县仁众鑫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审查,凡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与所提交的证件内容不一致者,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二)考试及范围
1、笔试时间:5月26日,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2、考试内容:行政能力倾向测试。考生参考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黑色碳素笔、橡皮、铅笔。
(三)公示
5月26日,在平遥政府网公示笔试成绩。
(四)体检及其他
5月30日,公示无异议的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按报名先后顺序决定取舍。确定体检人选自行到平遥县人民医院、平遥县中医院,参照《晋中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体检标准》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时,按本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成绩相同时,按报名先后顺序递补)。
报考平遥县委县政府信访局的考生,体检合格确定的拟选聘人员,由信访局委托相关部门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者取消选聘资格,空缺名额按本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成绩相同时,按报名先后顺序递补)。
五、聘用及待遇
根据考试、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入围者成绩相同的,报名顺序在前的优先),由平遥县仁众鑫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单位,劳动合同期为三年,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内不胜任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辞退。
合同期内由县人社局、财政局、用人单位和平遥县仁众鑫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每年定期对聘用人员的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和工作纪律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或违反其他相关规定的,依法解除聘用关系。
合同期满,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聘用人员工资按平遥县最低工资标准(1500元)计发(随我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并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山西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个人应缴部分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六、监督检查
命题、笔试、体检等环节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组织(政审由县信访局委托有关部门进行),由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和用人单位联合监督,并设立监督电话,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
人社局:0354-5868155 财政局:0354-5624479
农经办:0354-5868078 信访局:0354-5623558
爱卫办:0354-5868016
咨询电话:
15835412258(仁众鑫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附:《平遥县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报名表》
平遥县仁众鑫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