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海南省林业厅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为了加强我厅下属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精神,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1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现役军人;
(7)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招聘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实践能力等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三、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信息公布:
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海南省林业厅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海南省林业厅组织人事处受理。
2、报名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5月31日。
3、报名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80号省林业厅组织人事处708室(邮编:570203)。
4、联系方式:
电话:0898-65319045、0898-65226270;
电子邮箱:hnslytrsc@163.com。
5、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填写《海南省林业厅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网上报名者可通过扫描发送,待领取笔试准考证时提交证件原件);在职人员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时所持身份证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因报考人数不足取消招聘计划者,可改报其他岗位。
(3)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4)请考生关注海南省林业厅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
(三)资格审查
由省林业厅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进行笔试,未达到1:3比例的,则相应递减招聘人数。资格审查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统一核发考试《准考证》。
(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组织工作由省林业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1、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方式、科目及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的笔试科目相同,内容包括专业理论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其中,专业知识以实际岗位需要的专业理论知识为主,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经济、法律、文史及公文写作等内容。笔试实行百分制,由省林业厅招聘领导小组依实际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在海南省林业厅网站上进行公布。
3、面试
(1)面试内容与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内容为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考官为每组5-7人,从省林业厅、省直有关单位的专家中,采取抽签的办法产生,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考官不超60%。面试人选从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按岗位的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2、不高于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确定。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前三天,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成绩在海南省林业厅网站上公布。
4、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综合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5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成绩在海南省林业厅网站进行公布。
(五)考核、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进行笔试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招聘单位组织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考核、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另行组织招聘。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在省林业厅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的结果应及时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海南省林业厅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海南省林业厅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用人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四、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各项纪律规定,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考核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参加考核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得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监察部门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附件1:海南省林业厅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附件2:海南省林业厅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docx
海南省林业厅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