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湖州长兴县房地产管理处招聘12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长兴县房地产管理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3.男女不限,大专及以上学历(含在读大学实习生),懂计算机操作,专业不限。
二、招聘人数:12名。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附件)、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交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
报名时间:2018年5月18日—5月22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长兴县房地产管理处办公室(金陵中路257号8楼),联系电话6022863。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组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方可进入面试。
3.面试
符合条件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人员不得录用,以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确定录用对象。
4.公示
面试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5.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录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6个月。
四、工作报酬:按工作日计算约100元/天,并提供工作用餐(早餐和中餐,用餐费用需部分自理,自理标准为8元/天)。考虑到调查登记工作需要外部作业,提供人身意外保险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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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房地产管理处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