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营市河口区司法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2人公告

来源:河口区人民政府 2018-05-22 08:50:27

  东营市河口区司法局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规定,东营市振河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受河口区司法局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会计助理1名,公证助理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德。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前科;


  (三)会计助理要求45周岁以下,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且有相关工作经验。


  (四)公证助理要求45周岁以下,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有公证员资格的优先。


  (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8年5月21日至2018年5月28日


  (二)报名地点:东营市振河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河口区海盛路26号,河采三矿对面)


  (三)报名费100元


  (四)资格审查


  凡符合本简章报考条件要求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会计从业资格证、国家司法考试证书,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初审后,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面试地点:河口区人防楼502室


  四、待遇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2000元,试用合格办理正式劳务派遣手续,工资待遇3000元/月(含五险及大额保险)。公证助理取得公证资格后,工资可酌情调整。


  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东营市振河劳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46-8666728


  东营市振河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