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国家体育总局训练局招聘公告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018-05-22 09:54:27
  国家体育总局训练局2018年自行组织公开招聘膳食工勤岗位人员的公告


  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国家体育总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办法》(体人字[2016]110号)和训练局公开招聘的相关文件精神,训练局将面向社会招聘膳食工勤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初查、笔试、资格复审、实操测试、体检与考察、确定拟聘人选及公示、聘用与签约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岗位


  具体情况详见《训练局2018年春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行组织)岗位情况一览表》。


  三、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有北京市城镇居民户口;


  (二) 40周岁及以下;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备所报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四、报名、笔试及实操考核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符合招聘条件人员请于6月8日前将个人报名表(范本见附件)、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学历学位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健康证复印件等材料寄送(或交送)至训练局人事处(以寄出时间为准),训练局将根据岗位要求对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将于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统一在中国体育人才网(http://www.tyrc.gov.cn/index.html)上公布。


  (二)笔试及资格复审


  1、笔试内容


  笔试主要测评报考者从事相关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6月23日上午9:30——11:00。


  笔试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天坛东路50号 国家体育总局训练局西院运动学校。


  3、资格复审


  进入笔试的人员应当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本)、准考证、学历、学位、职称、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配合单位进行资格复审。


  在本次招聘中,若岗位拟聘用人数与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复审人数比例不足1:3,训练局有权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三)实操考核


  1、实操考核内容


  实操考核将根据岗位要求分别进行,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实际操作能力。


  2、实操考核时间、地点


  实操考核时间:6月23日下午13:00-15:00。


  实操考核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天坛东路50号 国家体育总局训练局西院运动员餐厅。


  3、应聘人员应达到实操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


  五、体检与考察


  训练局按照相关要求以笔试成绩占40%,实操成绩占60%的比例按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经考察,如应聘人员均不符合岗位要求,报主管部门批准后,将不予聘用,并向社会发布公告。


  六、确定拟聘人选及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名单将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上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学位、毕业院校及专业等。


  七、聘用与签约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训练局办理聘用及签约手续。


  八、纪律与监督


  (一)回避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纪律


  对有下列情形的,将由训练局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其他情形。


  (三)监督


  训练局纪监审办公室将对招聘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同时接受社会的监督举报。投诉、举报电话:010-87183212。


  九、报名者的承诺义务


  凡是报名参加此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均应做出或视同已做出如下承诺:


  (一)保证本人在报名及整个应聘过程中陈述内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


  (二)保证本人在进入笔试、考核、体检及拟聘用等阶段时,能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或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保证在规定时限内自行解决与原单位之间的有关问题。


  (三)报名者已明确知道并认可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关于信息公开的规定;报名者已明确知道因个人信息公开可能给本人带来的不良影响,并承诺独自承担因此而带来的后果(个人信息公开的方式、内容、范围等均将严格限定在本公告列出的范围内)。


  如报考者不能承诺以上义务,或有违反以上义务的情况,视为报名者放弃参加本次招聘。招聘单位也有权随时终止报名者的应聘资格。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的信息发布渠道为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中国体育人才网。


  (二)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甲2号训练局人事处。


  联 系 人:高楠楠


  联系电话:87183408


  邮    编:100061


  附件1:国家体育总局训练局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行组织)岗位情况一览表.xls


  附件2:国家体育总局训练局2018年公开招聘膳食工勤岗位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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