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南京市公安消防局消防特勤队员招聘400人简章
南京市公安消防局消防特勤队员招聘简章
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强全市基层消防站点建设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7]204号)文件精神及南京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南京市公安消防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特勤队员400名(消防特勤队员是指根据社会火灾防控形势需要和消防工作实际需求,面向社会招聘,为从事消防宣传、巡查、信息采集、初期火灾扑救等辅助性工作的非现役军人身份人员),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男性,年满18周岁,一般不超过40周岁;
4、消防特勤队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身心健康;
6、退役军人、会驾驶技能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招聘对象及有关要求
1、所有应聘人员均不受户籍限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⑴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⑵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⑶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的;
⑷受过党(团)、政纪处分的;
⑸直系亲属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有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立案审查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正在服刑者;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
⑹曾在本市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或专职消防工作的,非因违法违纪等情形被开除或者辞退,因个人原因离职的,须满3年后方可重新应聘;
⑺具有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采用网上投递简历方式进行。报名表格以附件1形式发至南京市公安局网站(www.njga.gov.cn)或南京消防网站(www.nj119.com.cn),邮箱(nj119zzzd@163.com),报名表格在附件1《南京市公安消防局公开招聘消防特勤队员报名登记表》,面试需提供。
报名时间:2018年5月18日—6月10日
报名注意事项: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三、考试
(一)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
⑴俯卧撑,标准为≥35个/2分钟
⑵1000米跑,标准为≤4分45秒
⑶立定跳远,标准为≥2.1米
3、体能测评成绩:体能测评三项内容必须都达标。在达标的人员中,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换算为对应的百分制成绩测算,满分为100分。
(二)面试
1、面试名额:通过体能测评人员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聘用。
4、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伍证、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等公告中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并将《南京市公安消防局公开招聘消防特勤队员报名登记表》打印,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5、总成绩计算方法:体能测评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
6、总成绩在指定网站进行公布。
四、政审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的高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的1∶1.2比例确定政审考察人选,并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以及学历等情况进行考察。
五、体检
1、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政审结论,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按有关规定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时须提供报名登记表和有效身份证明。
3、体检费用:根据确定的体检标准,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
六、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政审、体检等情况,由支队在招聘结束后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天。公示期满,没有问题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在面试、政审、体检、公示等环节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计划缺额时,可按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办理聘用手续后,不再递补。
七、聘用
1、通过公示,符合条件的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签订《保密协议》、《无重大疾病承诺书》等规定,试用期一个月。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2、对确定聘用的消防特勤队员,由市公安消防局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岗前培训。
八、薪金待遇
1、年收入6.5万元左右(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
2、根据工作性质,发放工作期间的四季服装。
3、每年享受1次单位组织的免费体检。
4、表现优秀者可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九、咨询电话
对招聘职位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薪酬待遇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直接与用工单位联系。用工单位联系电话:025-83622162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十、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取得的学历以拿到毕业证书为准。简历、证件、证书等作假者,一律取消资格。
2、南京市公安消防局消防特勤队员是由南京市公安消防局统一招聘,原则上每两个月发布一次招聘信息,没有任何代办机构,不收取任何报名费、手续费。未经同意任何机构都不得对外招聘消防特勤队员,否则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南京市公安消防局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