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南郑州高新区管委会招聘市场化机构人员106人公告
来源:郑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018-05-22 13:46:38
郑州高新区管委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市场化机构工作人员公告
郑州高新区是全国第一批国家级高新区、首批四家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建设试点之一、中组部批准的河南唯一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2016年获国务院批复建设的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围绕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郑州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已经确定了“聚焦智慧产业,建设智慧社会”的主攻方向和“千亿级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的奋斗目标,明确了“围绕产业链,布局科创链,完善金融链,做强政策链,发展更加宜创宜业宜居智慧新城”的“四链一城”实践路径。
为进一步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加快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目前,郑州高新区正加紧实施推进管理体制与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引入市场化机制全面提升行政效率,构建更优的创新创业环境,并通过市场化机制引进一批专业人才,全面提升服务和促进创新创业的能力和水平。根据郑州市委办公厅、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批复的《郑州高新区管理体制与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安排,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至高新区市场化机构。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106名工作人员,招聘机构包括郑州高新区管委会2个专业化机构(投资促进中心、创新协同中心)和4个园区运营中心(石佛园区运营中心、枫杨园区运营中心、梧桐园区运营中心、双桥园区运营中心),本次招聘的岗位包括14名管理岗位和92名普通岗位。具体岗位与员额见附件1:《郑州高新区管委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市场化机构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报考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能力要求:具有履行所聘任岗位职责的能力,具有胜任岗位的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3.健康要求: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应聘管理岗位者须40周岁以下(1978年6月1日以后出生),应聘普通岗位者须35周岁以下(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任的其它情形。
(三)岗位任职条件
各岗位的任职条件见附件1:《郑州高新区管委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市场化机构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流程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在郑州人事考试网(www.zzrsks.com.cn)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8年5月29日9:00—2018年6月10日17:00。
考生登陆郑州人事考试网后,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报名填表”,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白底,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有效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如果出现考生重复报名、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填写并打印《郑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场化机构岗位志愿报名表》(附件2)(一式2份)。
报名管理岗位人员在收到报名序号后,须在报名截止前将个人简历以附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zzrskszx@163.com,简历为PDF格式,用于履历评价。邮件标题和附件名称统一命名为:报名序号—姓名—毕业院校—机构—岗位,例如:000001—张三—郑州大学—园区运营中心—企业服务部部长岗。
(二)资格初审与履历评价
报考人员报名后,审核人员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对报名普通岗位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可参加笔试;对报名管理岗位的人员进行履历评价,通过履历评价的人员可参加笔试。
报考人员可在填报信息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审核。审核结果查询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12日17:00。
(三)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或履历评价后,在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8年6月19日9:00—2018年6月22日17:00。
(四)考试
普通岗位的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管理岗位的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人才测评三个环节。
1. 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8年6月23日,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本人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管理岗位笔试内容为申论,普通岗位笔试内容为知识能力测试,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管理岗位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普通岗位以面试人员与岗位拟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 人才测评
参加管理岗位笔试的人员须在笔试当天参加人才测评。人才测评主要测评个人的职业能力、性格特质等,结果不计入总分,对于测评结果显示异常的人员,不予推荐进入面试。
3. 面试
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在面试前进行面试确认与资格复审。面试确认与资格复审时,本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报考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郑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场化机构岗位志愿报名表》(一式两份)。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确认与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确认与资格复审期间出现人员空缺时,进行递补。面试确认与资格复审通过后,发放面试通知单,通知应聘者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确认与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通过郑州高新区官网和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参加面试人员,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通畅。
面试坚持“人岗相适、宁缺毋滥”的原则,重点围绕岗位相适度评价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推荐聘任。
(五)体检与考察
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确定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与考察人选。郑州高新区以外的行政事业身份在职在岗人员在体检与考察前须提供其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不提供证明的视为放弃聘任资格。统一组织体检,逾期不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聘任资格。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任资格。采用调取个人档案、背景调查、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对拟聘任人员进行考察。
(六)公示与聘任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依据招聘岗位计划表,研究确定聘任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任审批手续。
四、工作地点和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的岗位中,投资促进中心的珠三角事业部、长三角事业部和环渤海事业部等3个事业部的岗位要求常年驻外,其他岗位工作地点均在郑州高新区内。聘任人员与人才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人才服务公司派遣至相应单位工作,薪酬待遇按照郑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场化机构相关薪酬制度执行。
五、其他
1.招聘相关事宜将通过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www.zzgx.gov.cn/)发布。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经常登录网站查看招考信息,因个人原因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务必保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被聘任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任资格。
2.应聘人员须遵守《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不得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没有回避的,一经查实,取消聘任资格。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信息和材料,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本公告由郑州高新区管理体制与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人员选聘和竞争上岗专项工作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371—67897916
技术支持电话:0371—67188349
招聘监督电话:0371—67986199 0371—63680015
17737505227
郑州高新区管理体制与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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