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宁波慈溪市横河镇招聘编外人员7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横河镇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指标
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7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吃苦耐劳,有较强的法制意识和基本的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常识。无违法违纪记录。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生理缺陷,无明显口吃。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21日以后出生),男性,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
4、户籍所在地为慈溪市横河镇或周边镇(街道)(古塘街道、浒山街道、白沙路街道、宗汉街道、匡堰镇)。(以2018年5月2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报名、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程序后择优录用。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5月29日至6月1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4:30)。
报名地点:横河镇人民政府316办公室(横河镇龙泉东路39号)。
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填写完整的报名表、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退伍军人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参加报名。
(二)资格审查
公开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将短信通知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如报名合格人数不足招聘指标3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为长跑1000米,采用达标制(4分35秒内达标),体能测试不达标的予以淘汰。
(四)笔试
体能测试达标的人员领取准考证参加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以及写作,报考人员要随身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的2倍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主要测试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相等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并列,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取高分者。
(六)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指标,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八)聘用
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公示7天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以后的有关管理政策和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弄虚做假或不服从组织统一安排者,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招考咨询电话:63251313。
四、本简章由横河镇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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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河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