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东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招聘医疗工作人员5人简章
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2018年医疗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简章
为满足我区医疗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医疗工作人员队伍力量,优化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2018年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医疗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及专业或技能条件(见附表)。
(三)已就业的或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须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四)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五)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3、现役军人;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ndz.gov.cn/)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5月28日9:00—5月31日16:00
查询时间:2018年5月28日11:00—6月1日17:00
报名人员登录指定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1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照片小于20K)。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审核前多次登陆填交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时间截止后,招聘单位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报名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18年5月28日11:00—6月1日16:00
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考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报考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者补充。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公布的咨询电话应安排专人接听,提供咨询服务。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8年5月28日11:00—6月2日18:00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2018年医疗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2018年医疗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18年6月19日9:00-6月23日14: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的招聘计划可转移至其他岗位,急需专业岗位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后开考比例可调整为1:2。核减、调整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公告将在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报考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该岗位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40元/人。
拟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本人或委托人于6月1日16:00前,到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慈善总会(地址:城隍庙西500米旭升街16号)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办理确认时需携带《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2018年医疗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2018年医疗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及有关证明材料,也可将有关材料以PDF或照片格式发送到邮箱yhqylryzp2018@163.com进行审核确认。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四)资格复审。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在面试前需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复审材料、笔试准考证、《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2018年医疗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2018年医疗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本人亲自签字)。其中相关复审材料包括: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二代有效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应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2018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2、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打印的学历查询证明,二代有效身份证;已就业的或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还应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有职称要求的还需提供职称等级证书(职称等级证书取得时间需在2018年5月28日以前)。
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另需提交复印件各一份。此外,招聘单位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应聘回避情况。
复审时间:公布笔试成绩时同时公布复审时间。
复审地点: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慈善总会(地址:城隍庙西500米旭升街16号)。
拟参加面试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经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计算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2018年6月23日下午14:00—16:30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按准考证上指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二证缺一不可。
3、笔试内容:分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类命题。
笔试成绩在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笔试成绩和招聘计划数确定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内,按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合格分数线内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若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有若干重分者,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二)面试。
面试方案由招聘单位具体制定并提交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面向社会公布,组织实施。
面试形式、面试时间及地点等相关要求在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告。
面试费每人70元(资格复审时现场缴纳)。
(三)总成绩的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者,采取笔试成绩、学历层次、职称高者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人选)。
四、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一)考察。
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考察意见。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体检对象。
(二)体检。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资格。未经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及应聘资格均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举报违规违纪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对公示期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颁发《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受聘人员凭《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要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按程序进行,招聘信息将及时在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做到程序公开、信息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应全程及时关注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
咨询电话:0534-8311101、0534-2693138、0534-2263608
附件1.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2018年医疗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岗位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