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北承德兴隆县街道办事处招聘社区工作人员32人公告
来源:兴隆县人民政府
2018-05-23 09:39:22
2018河北承德兴隆县街道办事处招聘社区工作人员32人公告
根据县街道办事处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2名,实行合同化管理。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步骤进行。考务工作全部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
二、招聘人数
共招聘32人。
三、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民服务精神。
2.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3.有一定的言语表达、文字材料撰写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4.热爱社区工作,能吃苦耐劳,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6.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岗位条件
1.年龄在18-40周岁(以2018年5月31日为节点)。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到高中(中专)学历。
3.具有兴隆县户籍或长期在兴隆居住生活。
4.每人只能报考1个岗位。
5.具体岗位见职位表,当岗位不够开考比例时,可进行调剂。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8年5月22日至5月26日,通过兴隆县政府网、兴隆县电视台、张贴公告等方式,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27日至5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5月31日下午统一发放准考证。
2、报名地点:兴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24室。
3、报名要求: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和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岗位A的需提供本人党关系所在党委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2张近期白底1寸免冠照片。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填写《兴隆县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长期在兴隆居住生活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此次招聘收取报名费和考务费100元(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报名免收报名费)。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内容:(1)考试题型分单项选择题、判断题、材料作文题。(2)知识能力考察范围。涉及理解与表达能力、判断推理能力、时事政治、公共管理相关知识、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及相关综合应用能力考查。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2018年6月2日上午,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结果于6月4日通过兴隆县政府网和对外张贴公告的方式进行公布,由考生自行查询。
4、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5、面试内容和方式:(1)面试时间6月9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通知时明确表示不参加面试的,属放弃招聘资格,按照笔试成绩递补面试人员。(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时间为10分钟,主要考察考生综合分析能力、适应工作能力、言语表达与仪表举止、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与报考职位匹配性等五方面内容。(3)面试成绩采取评委当场亮分形式,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4)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招聘资格,按招聘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考生据实自理。
(五)公示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和体检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并面向社会公示5日。
六、聘用和工作岗位
公示期满无疑义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街道办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五年(含1个月试用期)。聘用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实绩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或辞退。合同期满后,表现优秀者可优先续聘。
七、待遇
街道办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月工资2500元(含“五险”个人缴纳部分)。
2018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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