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辽宁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45人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充实司法辅助人员队伍,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45名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行,具备从事司法辅助工作的专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符合岗位要求;
5.具备岗位需要的学历、学位要求;
6.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5月1日以后出生),驾驶员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1日以后出生);
7.熟悉计算机操作;
8.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
9.有相关工作经验的或能力特别突出的,学历、年龄可适当放宽。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司法辅助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
(一)法官助理
岗位职责:协助法官从事送达、保全、鉴定、调查取证、庭前调解、协助执行等工作。部分工作与书记员有交叉。岗位经常加班、夜间送达、协助强制执行,有一定危险性,建议男性报考。
岗位条件: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学士以上学位。法学类专业优先。
招聘人数:30名。
(二)书记员
岗位职责:负责庭前准备、庭审记录、文书校对、案卷归档等工作。部分工作与法官助理有交叉。
岗位条件: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有法院工作经验者优先。速录专业的在校学生也可报考,如果被录取,待毕业后再签订劳动合同。
招聘人数:6名。
备注:打字速度需在160字/分钟、正确率90%以上,需提供学校或其他机构开具的证明。
(三)司法辅警
岗位职责:协助司法警察开展安检、安保、值庭等工作。
岗位条件:大专以上学历;双侧裸眼视力不得低于5.0;身高175cm以上。退伍军人、体育特长生优先。
招聘人数:5名(限男性)。
备注:司法辅警岗位需通过体能测试。
(四)驾驶员
岗位职责:协助完成文书送达、调查取证、执行等相关出车任务,文明驾驶、安全驾驶。
岗位条件:大专以上学历;掌握交通法规,驾驶技术娴熟,熟悉沈阳市内及周边交通环境,取得C1及以上驾驶证,B1以上优先,驾龄三年以上且无责任交通事故。
招聘人数:4名(限男性)。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从电子邮箱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邮箱地址hpfypsb@163.com,密码hpfy123456),将填写好的电子版报名登记表和学历学位证照片发送至电子邮箱syhpfyzzc@163.com。所有司法辅助岗位均实行定向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5月18日—2018年5月27日。
(二)资格审查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收到报名表后,工作人员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考生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即时取消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等待通知,现场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复审考生同时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1.资格复审、领取笔试准考证地点: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东区立案大厅二楼(新华路2号,原金秋宾馆)。
2.资格复审时所需携带材料:
(1)报名登记表纸质版一份(纸质版请考生以电子形式填写后用A4纸双面打印并亲笔签名);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证明打字速度的材料的原件(报考书记员的提供,原件法院留存);退伍士兵证及其他与岗位相关的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司法警察的提供);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驾驶员的提供);
(5)参加工作以来的工作相关经历证明材料(劳动合同或单位证明)原件;
(6)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8)本人同版一寸彩色免冠近照3张(背景色为白色)。
以上材料无特别说明外,原件核对后予以退回,复印件由和平区法院留存。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笔试权重40%、面试权重60%,计算加权总成绩。所有报考人通用一套笔试和面试题。
1.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按权重计算总成绩。笔试采用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考生从事合同制司法辅助岗位应具备的政治、业务素质。笔试考试范围为:十九大报告、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以及相应的司法解释、法庭规则、行政能力测验类题目等。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
按岗位类别,根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不高于1:2比例的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按权重计算总成绩。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能测试(仅限司法辅警)
(1)司法辅警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通知到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试,测试项目及标准为:
10米×4折返跑≤13.2秒
1000米跑≤4分35秒
(2)体能测试为通过性测试。通过的进入笔试、面试环节。
(四)考察。根据总成绩排序,按招聘人数1:1.5的比例从考试合格人员中确定考察人员,提交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党组研究讨论,根据岗位需要确定拟聘人选。
(五)体检。根据党组研究结果,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考试合格人员中确定体检人员并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根据考试、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5个工作日。
(七)递补。体检不合格、放弃体检的、考察不合格、放弃聘用的、公示发现问题的,可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从考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八)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工资待遇
工资根据工作业绩、专业能力、工作年限等,实行三级九档差异化工资,平均工资标准为23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逐步提升到平均工资30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单位按有关规定为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缴纳“五险一金”。
五、注意事项
招聘程序中所有环节的相关通知信息均通过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官网(http://syhpfy.chinacourt.org/)予以公布(原则上不会另行电话通知,但请考生保持联系电话畅通),请各位考生及时留意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如因考生自身原因错过相关环节致丧失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工作由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冯蜜83213158;张薇83213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