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环境保护局招聘公告
河池市金城江区环境保护局因工作需要,现向社会招聘临时工作人员,具体条件如下:
一、招聘岗位
从事环境监管、日常巡查、工程管理、工程造价、文秘写作等相关专业工作人员
二、招聘人数
2人(法律、环境工程专业1人,工程管理、工程造价或汉语言文学专业1人)
三、岗位性质
非在编工作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勤奋敬业,作风正派,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22日至2000年5月22日期间出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4.逃避服兵役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参加招聘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8年5月22日—6月7日。
报名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各1份,原件面试时备查;
2.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照1张(贴在报名表上)。
3.五寸生活近照
4、有工作经验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请报送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jcjhb6819@163.com,纸质材料面试时交到本局办公室。
报名者必须保证真实、准确地提供本人信息及证明资料,准确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如经查实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和面试。金城江区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需提交报名纸质材料。
六、聘用
根据面试结果择优拟定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审批通过后正式聘用。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后由河池市金城江区环境保护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
七、工资待遇
1.工资为1800元/月,按月发放。
2.按规定享受“五险”待遇,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险”费用单位部分由单位缴纳,个人部分从基本工资中扣除
3.因公出差的,可享受与在职在编人员同等差旅补助标准。
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河池市金城江区环境保护局咨询。咨询电话:0778-2596819;联系人:陆玉峰。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西环路448号;邮编:547000。
河池市金城江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