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杭州市余杭区闲林街道巡防队员、专职网格员招聘公告
为推进闲林街道社会治理大联动工作,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巡防队员、专职网格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招聘巡防岗位、专职网格员岗位若干名。
二、招聘范围
1.余杭区常住户籍人员。
2.在闲林街道购房(本人或配偶、父母、祖父母)且实际居住的人员。
三、招考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2.热爱社会治理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服从管理,甘于奉献,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岗位独立工作能力。
3.年龄:20周岁-35周岁(即1983年5月1日至1998年4月30日期间出生)。
4.身体状况:男性,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其中身高1.66米以上,双眼裸视力0.5以上(医院检查和确定为准)。
5.文化程度:高中以上,中共党员或退伍军人可放宽至初中毕业。
6.具备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招聘条件,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四、招聘办法与程序
按照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按报名、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具体由社会治安综治科会同党群工作科、闲林派出所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23日至6月4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闲林街道办事处1号楼1楼党群科1101办公室,联系人:何霖,电话:0571-89080998。
3.报名方式:报名时随带户口薄、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员退伍军人、入党证明、购房证明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并由报名者本人当场填写《报名登记表》一份。
4.资格审查:对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一经发现有虚假的,取消资格。
(二)体能测试、笔试、面试
1.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评分标准》执行,测试合格者,获得笔试资格。
2.笔试:主要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基础法律知识”。科目一门,满分为100分,按50%折算计入总分。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实际聘用人数1: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理论素养、组织协调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质等,满分为100分,按50%折算计入总分。
4.以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笔试、面试、附加分(退役士兵以部队实际服役年限折算军龄分给予加分,每服役满一年给予加1分,中共党员的加3分,两项可累计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的总得分,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和政审人员。
(三)体检、政审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合格,确定政审对象。政审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核工作细则》(试行)办法执行。
(四)若体检和政审不合格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和政审人员。
(五)公示、录用
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相关平台公示5天,公示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作视同放弃录用处理。
五、其他事项和相关待遇
录用人员与相关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参照闲林街道巡防队员标准执行,试用期薪酬待遇为余杭区最低工资标准。
本公告由闲林街道社会治安综治科、党群工作科负责解释。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闲林街道办事处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