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海南东方市司法局招聘公告

来源:东方市人民政府 2018-05-23 13:14:17
  2018年东方市司法局公开招聘司法行政辅助人员公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确保各项司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6名社区矫正、法律援助、人民调解辅助人员。为确保招聘过程公开、公正、公平,经东方市政府同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海南天涯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招录26名司法行政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共招聘26名辅助人员,其中:局社区矫正中心2人,局法律援助中心2人,司法所22人(招聘人数及要求详见《2018年东方市司法局公开招聘司法行政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岗位性质。本次招聘的辅助人员采取劳务派遣方式,是在市司法局从事社区矫正、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非执法岗位工作的辅助人员。


  (三)岗位待遇。工资待遇、各类保险以及委托人力资源公司的管理费全部纳入市财政预算给予保障,工资:3000元/月(含社保及住房公积金);单位不提供食宿。


  (四)招聘对象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责任心,服从组织分配;


  2.具有东方市户籍或东方市生源(具体按照(附件1)要求);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含)以上学历(截至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取得毕业证,应届毕业生视为符合学历条件);


  4.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功底,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及应用;


  5.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2年5月24日至2000年5月23日间出生);


  6.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7.曾受过刑事、行政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养和曾被辞退、开除公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被政法机关、纪检部门立案审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能报考;


  8.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9.招聘岗位、条件和有关要求请登录东方市人民政府网查阅或向东方市司法局公开招聘司法行政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


  二、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等环节。


  为了保证招聘工作有序进行,招聘全程信息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http://dongfang.hainan.gov.cn/)和待君网(www.daijun.com)上公布,也可关注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号:海南招聘求职平台)。考生按准考证上考生须知要求,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和面试,缺考者不再补考。


  本次考试以笔试和面试成绩作为主要考核标准,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与各岗位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


  (一)公开报名


  本次招聘公告将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http://dongfang.hainan.gov.cn/)以及待君网(www.daijun.com)发布招聘公告。


  1.报名地点:东方市司法局二楼会议室(海南省东方市北九龙路)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3.报名时间:


  2018年5月23日—5月26日(周六正常接受报名)


  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4.报名材料:


  报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诚信承诺书(附件3)及相关材料,同时携带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


  5.报名咨询电话:


  司法局招聘办公室电话:0898-25522631


  天涯人力招聘组:0898-65230708


  6.报名须知


  (1)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并对照本人条件严格按照职位要求进行报考,且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报名时报考人员应真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任资格。


  (3)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到本人。


  (4)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将通过东方市人民政府网、待君网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海南天涯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将依据公告予以解答或纠正,若无异议,向审查合格考生发放准考证,准予参加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符合条件人数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岗位则相应延长报名时间(取消或缩减招聘岗位),延长后仍旧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笔试


  组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及司法行政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注:本次考试未指定任何教材及培训班,请各位考生自行复习,谨防上当受骗。


  (四)面试


  通过笔试的人员,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通过笔试考试的报考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未能通过笔试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入围名单将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及待君网公布。面试采取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


  注:本次考试未指定任何教材及培训班,请各位考生自行复习,谨防上当受骗。


  (五)综合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并按照招聘名额1:1的比例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若综合成绩相同,按以下优先顺序决定先后排名:1、笔试成绩;2、有相关工作经验者;3、学历高者优先。


  (六)体检


  1、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后,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参照《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的有关规定来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2、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者,自知道体检结果3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按相应招聘岗位的考试成绩排序,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的结果,确定拟聘用工作人员名单,拟录用名单将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及待君网上公示。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对公示人员有异议的需实名向我司反映,若公示期内,未收到任何异议,将正式确定聘用人员并办理聘用手续。


  (八)聘用


  拟录用人员与我司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并派遣至东方市司法局,给予聘用人员安排工作岗位。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结束时接受试用期考核,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其他


  凡在规定时间,未按有关通知、有关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实行诚信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的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纪律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海南天涯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规定。


  附件1:《2018年东方市司法局公开招聘司法行政辅助人员岗位表》


  附件2:《东方市司法局2018年公开招聘报名表》


  附件3:《诚信承诺书》


  东方市司法局


  2018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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