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贵州铜仁市石阡县人社局招聘30人方案

来源: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05-23 13:38:13
  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招聘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就业协管员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工作,促进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劳动力就业创业服务,全面掌握搬迁户的情况,特别是搬迁户中贫困劳动力的数量、就业失业状况、就业创业意愿及培训需求等信息。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以下乡(镇)公开招聘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就业协管人员30名(其中本庄镇6名、河坝镇3名;甘溪乡3名;国荣乡3名;白沙镇2名;龙井乡2名,龙塘镇3名;五德镇2名;花桥镇3名;大沙坝乡3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有序开展,特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  长:向  波(县人社局党组书记)


  副组长:江军华(县人社局副局长)


  张小君(县人社局副局长)


  成  员: 杨  军(县就业局副局长)


  徐本华(县社保局副局长)


  龙柯宇(县人社局办公室主任)


  杨成林(县就业局办公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就业局,由杨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此次招聘工作的统筹安排;龙柯宇、杨成林两位同志负责组织实施及具体办公。


  二、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面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三、招聘岗位、用工性质、名额及主要工作职责


  根据工作需要,共招聘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就业协管人员30名,全部采取聘用制,由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局)与其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一年一签)主要工作职责是协助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创业服务工作。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了失业登记的易地扶贫搬迁未就业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本县户籍的公民;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无纹身,无违纪违法记录;


  4、身体健康,无明显缺陷,无传染病史;


  5、年龄:女18 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男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


  6、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易地扶贫搬迁人员。报名人员为本乡镇户籍。


  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人员;


  3、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三代以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人员。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8年5月22日至5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石阡县就业局就业股(就业大厅),咨询电话:0856-7623386。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六、招聘方式


  报名人数超过30人,采取结构化方式面试,按面试成绩从高至低录取,取前30名。报名人数为30人及以下的,直接予以聘用。


  七、待遇


  所聘用人员享受公益性岗位待遇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


  (一)岗位工资:按上年度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三类区)按月支付。


  (二)社会保险:单位部分由就业局从就业专项资金中代缴,个人部分由就业局从岗位工资中扣除代缴。社会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八、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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