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云南曲靖市第二中学招聘研究生2人公告
来源: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05-23 14:33:17
曲靖市第二中学2018年公开招聘研究生实施方案公告
曲靖市第二中学是一所由曲靖市教育局主管的市属公办高中。根据国家、省和曲靖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按照《关于做好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曲人社〔2018〕17号)要求,结合曲靖市第二中学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未就业”研究生2名,特制定本方案,现予以公告。
一、招聘原则、范围和对象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取得教师资格证且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应(往)届“未就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详见《曲靖市第二中学2018年公开招聘研究生计划表》,以下称《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0年6月4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3年6月4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到2018年6月4日止。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曾在以往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中受禁考处罚尚在禁考时限内的人员。
4.资格复审时仍未取得毕业证等相关证书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学生(2018年应届毕业生进入体检、考察程序前取得毕业证等相关证书)。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被单位除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现役军人。
9.具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要求
1.经市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所有岗位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招聘,应试人员须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学位和相应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证。
2.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外语与英语视为同一学科。
3.持有高学历及高层次教师资格证的人员报考,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学科须相同,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须相近,低学历及低层次教师资格证的人员不能报考。
四、招聘公告的发布
1.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审核同意的《曲靖市第二中学2018年公开招聘研究生实施方案》、《招聘计划表》及相关招聘信息均通过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nqjrs.cn) 、曲靖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等网站(以下称规定网站)向社会公布。考生可通过规定网站以及曲靖市第二中学门户网站(http://www.qj2z.cn)查询招聘相关信息。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2.本次公告所附相关材料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五、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6月4日至6月5日,
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共2天。
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地点:曲靖市政务中心曲靖市教育局窗口(南城门曲靖大剧院)。
(三)报名要求
1.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考人员填报个人信息时要认真阅读《曲靖市第二中学2018年公开招聘研究生》公告,符合条件的方可报名且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本人现场填写《曲靖市第二中学2018年公开招聘研究生报名表》和《考生诚信承诺书》一式两份。报考人员所填报的报名信息要真实、有效并对其负责,对不具备招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本次报名等相应资格。
2.岗位要求具有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及相关资格(质)证书与证明材料(所有证件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张近期半寸正面免冠照片,现场报名时必须持有,否则报名不予通过。对于未还清助学贷款,被毕业学校暂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的考生,由学校开具证明并提供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登记证(报到证)的复印件,并由考生写出保证书,说明理由,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所有证件原件,报名时认可其报名资格。2018届毕业生,因还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可暂不提供以上证件原件,但需按要求提供学校证明、中国高等教育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打印件等材料方可报名,保证若通过面试,进入体检、考察程序前,必须提供以上证件原件,否则视为不符合报名资格,不能再进入体检、考察等后继招聘程序。
3.招聘岗位的专业等条件设置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并负责对考生和社会解释,受理群众的咨询和举报。设置专业时要将相同相近专业一并列入。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所载专业名称全称必须与招聘专业一致,专业名称中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不同或连接词的互换,或仅有一个“学”字、英文字母大小写不同等差别的,或者最后一个“学”字的增减均可视为同一专业,但连接词增减不视为同一专业(如“计算机与信息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
若招聘岗位需求专业后面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考生毕业证所载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需求专业一致(含括号内专业方向说明);若招聘岗位需求专业没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但考生毕业证所载专业后面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只能将括号前的部分作为所学专业。
多个学历证书的学历信息不能交叉使用;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所载专业名称为准,与学位证无关。
4.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免交报名考试费。
(四)资格审查及所需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时间和环节查出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要求的考生,立即取消录(聘)用资格。现场报名时由工作人员按照岗位所需条件对报考人员所持证件、证明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未就业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报到证(登记证)、《辞职(退)证明书》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曾经有过就业经历的报考人员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或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未就(过)业保证书、2张近期半寸正面免冠照片及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018年毕业的在校应届生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教育部学信网上打印的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就业推荐表、本人保证书等。
2. 涉及需要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的报考人员,出具证明(书)的落款时间必须在报名开始日之前(2018年6月3日)。
(五)报考比例
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须达到1∶2面试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1:2面试比例的,需调整面试比例或等额面试的岗位须报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能进行面试;无人报考或报名有效人数达不到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的,须按比例递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岗位变动情况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情况在规定网站上公布。
六、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资格复审及要求
1.资格复审时间:6月6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3:00至6:00。
资格复审地点:曲靖市教育局。
2.资格复审主要是对照岗位条件信息,查验报考人员所持证件、证明材料原件与报名时提供的信息是否一致,并确认其真实性,如果报名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件、证明材料两者不相符或填报虚假信息的,报考人员将视为违反了诚信承诺,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填写《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表》一式二份,2张近期半寸免冠照片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报名资格审查时所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原件)。
3.已婚人员还须提供县级卫生和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证明。
4.资格复审时,由考生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复审(资格复审时只对考生的一份学历证书进行校核)。考生所提供的证件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相符的,视为填报虚假信息,取消该考生资格复审资格;故意扰乱工作秩序,或威胁他人人身安全或公共安全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五年,特别严重的长期记录。不按时参加或不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复审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5.因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或达不到面试比例的,需调整面试比例或等额面试的岗位报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能进行面试。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资格复审前(时)向曲靖市教育局提交本人亲笔填写的《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和违反了诚信承诺,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资格复审结束后,曲靖市教育局将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和进入后续招聘程序人员情况及岗位变动情况在规定网站上公告,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相关情况说明。
6.资格复审时,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查询不到考生所持毕业证书的相关信息,考生又不能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
育学历认证报告》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学历性质的认定办法和程序详见《曲靖市2018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考生在报名前应先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信网(www.chsi.com.cn)进行自我查验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18年届毕业生打印《学籍在线认证报告》,查验不到的考生可向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申请学历认证)。
(二)面试
1.按照《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指导性意见》(曲人社〔2013〕56号)规定制定面试方案,于2018年6月8日前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在规定网站上公告后,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面试严格按1:2的比例进行。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须报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能进行面试。岗位变动情况在规定网站上公告,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相关情况说明。面试实行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控制线为70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控制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2.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愿放弃面试资格,须在面试前三天向曲靖市第二中学提交《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和违反了诚信承诺,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由于考生自愿(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人员空缺而达不到招聘计划人数的岗位,先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后,再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进行面试,需调整面试比例或等额面试的报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能进行面试。岗位变动情况在规定网站上公告,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相关情况说明。
3.面试期间,面试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和违反了诚信承诺,责任由考生自负,面试正常进行。面试时间、地点详见规定网站公布的曲靖市第二中学面试方案。
(三)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合格的人员按招聘计划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并在规定网站公告。若出现面试成绩并列且不能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的岗位,由曲靖市教育局重新组织面试成绩并列的人员进行第二轮面试,以第二轮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由市二中及曲靖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申请延期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结果须附胸片及结论。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曲靖市教育局组织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
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按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2.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由市二中对报考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实作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情况、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方面情况进行政审和全面考察,提交有两人以上考察组成员签字认可的书面考察材料。
因自愿(自动)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由曲靖市教育局在规定网站公告岗位变动情况,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情况说明。
(四)公示和录(聘)用
1.曲靖市第二中学和曲靖市教育局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拟录(聘)用人员,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审核后在规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聘)用人员,由曲靖市教育局提交书面录(聘)用意见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办理录(聘)用手续。已录(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纳入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管理,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并分别报同级人社部门备案。
3.在办理录(聘)用手续阶段,因考生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录(聘)用资格的,必须向曲靖市教育局提交本人亲笔填写并签名的《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录(聘)用资格申请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和违反了诚信承诺,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由于应聘人员自愿(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或公示期间有不符合录(聘)用条件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并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由曲靖市教育局将岗位变动情况在规定网站上公告,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相关情况说明。
七、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由曲靖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负责监督。曲靖市纪检监察部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受理有关投诉或举报,按管理权限调查处理,接受社会监督。
(一)招聘单位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应按照国办发〔2002〕3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实行“零容忍”,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或录(聘)用资格,并按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严肃处理,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严格招聘考试的命题管理,加强试题的安全保密措施,
对在考试与招聘工作中泄题或有舞弊行为的人员,一经发现从严处罚。
(四)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纪律的,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视情况责令纠正或宣布招聘结果无效。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八、本方案及本次招聘的条件设置、政策咨询由曲靖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曲靖市第二中学办公室 0874-3320806
曲靖市教育局学生工作科0874- 3330159
监督电话:
曲靖市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084-3330108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4-8967946
曲靖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 0874-3312650
曲靖市第二中学纪委办 0874-3180405
曲靖市第二中学 曲靖市教育局
2018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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