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黑龙江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来源: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 2018-05-23 14:43:17
  2018年黑龙江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8人公告


  根据工农区人民法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考试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民主公开原则;


  2.公平竞争原则;


  3.择优录用原则。


  二、招聘计划


  (一)招聘对象


  本次计划招聘8人。其中执行局审判辅助人员4人(男),主要从事执行局司法辅助工作,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法律专业优先,武警部队退伍军人优先;其他司法辅助人员4人(男女不限),主要从事法院辅助工作,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非在职应往届毕业生,专业不限,法律专业优先。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3)法院年龄要求在20周岁至35周岁;


  (4)身体健康,礼貌端庄,无明显缺陷。男性身高170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以上;


  (5)具有鹤岗市户籍;


  (6)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工农区法院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8年5月21日-25日


  3、资格审查: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蓝底2寸免冠照片5张(背面写上姓名)。本人填写《工农区人民法院招聘辅助人员报名表》。


  4、领取《准考证》:报名人员本人接到通知后在报名地点凭身份证领取。


  5、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须留有效的联系电话,在发出笔试、面试、体检及其他事项通知的时限内,若报考人员不按时领取通知或到场的,或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无法与其取得联系的,即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此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笔试占50%,面试50%。计算考试总成绩时,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为准。


  2、笔试成绩100分。笔试考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含法律基础知识)。


  3、面试成绩100分。按笔试成绩名次,按3:1比例由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3:1比例时,可适当降低比例。若成绩出现并列,适当增加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协调应变等综合能力。


  面试计分方法:对考官人数评出的分数得出总成绩,除以考官总人数所得出的平均分数,即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该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并依次进行递补。


  (三)拟聘人员确定


  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折算合计后的总成绩,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选,若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拟进入考核、体检人选。


  (四)聘任公告


  在工农区法院网站发布公告,公告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履行聘用手续。


  (五)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核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每年签订一次,试用期3个月。招聘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聘用期(含试用期)内出现违法、违纪问题或不适合法院辅助工作的,予以解除合同。


  (六)待遇及其他


  聘用期间工资标准:每人每月扣除养老保障、工伤保险、医疗保障、失业保险后月工资1400元。单位提供办公设备、办公差旅费等必要保障。


  报名地点: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政治处


  报名咨询电话:0468-3811057


  报名联系人:张抗


  


  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


  2018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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