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黄冈市蕲春县总工会招聘公告

来源:蕲春县人民政府网 2018-05-24 08:45:36
  2018年黄冈市蕲春县总工会招聘15名公益性岗位工会协理员公告


  根据我县工会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会协理员,为切实做好公开招聘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公益性岗位工会协理员主要在乡镇(办)基层工会组织从事管理岗位工作,每个乡镇(办)设置一个公益性岗位,共计招聘15人。报名人员按岗位设置,只能报一个乡镇公益性岗位,不得多报。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原则。


  三、工作性质


  本次招聘的公益性岗位工会协理员专职从事工会工作。主要职责为:


  1、指导所辖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发展工会会员。


  2、指导和帮助基层工会开展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就工资调整机制、女职工权益保护、劳动安全卫生等签订专项集体合同,推动企业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


  3、指导基层工会开展各项活动。


  4、县总工会、所在乡镇(街道)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招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未受过处分,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踏实、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组织观念强、热爱基层工作,自愿从事乡镇(街道)及以下基层工会工作;


  3、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和社会活动能力,有较好的文字基础和口头表达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服从安排;


  4、高中及以上学历 (须凭有效证明),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


  5、身体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3年5月1日以后出生);


  6、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贫困家庭子女、复退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可优先报名,优先录用。


  五、招聘方式和程序


  本次公益性岗位工会协理员招聘由县人社局(县劳动就业局)、县总工会统一部署安排。由报名、考试(笔试、面试)、考察、录用等环节组成。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28日— 6月1日(17:30前截止),由各乡镇(办)工会接受报名。报名时携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有关有效证明的原件以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寸近期免冠彩照二张。


  2、资格审查:由县总工会对各乡镇(办)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提供个人资料失实的,将被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报名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才能参加考试。


  3、考试:①笔试:6月9日上午9时至11时统一进行笔试。②6月16日前,公开发布笔试成绩。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其中工会业务知识占笔试内容的60%,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内容的40%。③6月下旬组织面试。面试采取现场提问的方式,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占考试成绩的60%。考试结束后,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录用第一名,并列第一名的依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最终人员录用。


  4、6月下旬,由县总工会面向社会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需在拟录用名单公布后上交体检合格单。


  5、考察:县总工会将组织专人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进行考察,具体考察时间另行通知。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考察录用。


  6、7月上旬,录用人员按有关规定与县总工会办理录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到县就业局办理就业登记。


  六、相关待遇


  本次招聘的基层社会管理类公益性岗位工会协理员,一经录用,聘用期限3年,聘用期满不再续签,聘用期内合同一年一签。工资待遇为:2000元/人/月,其中1250元由财政补贴,其余部分由县总工会和乡镇(办)政府各补贴50%;同时,予以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公益性岗位工会协理员由乡镇(办)工会负责日常管理和使用,由县总工会负责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合格者,一次性发放2个月工资的奖金,乡镇(办)政府和县总工会各承付1个月;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县总工会可以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七、岗位编号及报名、咨询、举报电话如下: 见附件


  附件:岗位编号及报名、咨询、举报电话.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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