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广州市天河区天园街招聘工作人员3人公告

来源: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 2018-05-24 14:14:44
  2018年5月天园街关于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街日常服务管理工作,现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及择优录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调解员1名、保洁人员2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社会主义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二)各职务具体要求如下:
 
  1、司法调解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年龄35周岁(含)以下。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法律大专学历(专业目录:大专C6901)或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学本科以上学历(专业目录:本科B030101,研究生A0301),学士以上学位;
 
  (4)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岗位职责,具有拟聘用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6)热爱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有相关法律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2、保洁人员:
 
  (1)年龄18-50岁
 
  (2)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用工性质及福利待遇
 
  1、用工性质为合同制聘用人员;
 
  2、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工资2300元/月;
 
  3、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与街道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社会劳动保险和休假待遇;
 
  4、试用期满转正后,工资按天园街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到现场报名。报名者请如实填写《天园街招聘编外人员应聘报名表》(见附件),并附上个人简历、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及学历鉴定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计划生育证明(含未婚人员),个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2张。
 
  报名时间:公告发出之日至5月3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
 
  报名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东方三路东逸二街58号天园街道办事处8楼813。报名时须提交的有关证件原件经审核后退还。
 
  2、笔试:经审查符合聘用条件者,将统一组织进行笔试。笔试内容包括政治、法律、公文写作等公共基础知识。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和材料,采取闭卷考试形式,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30%。
 
  3、体检: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统一进行体检。
 
  4、面试:根据笔试及体检结果,确定面试人选,主要考察应聘者与所聘职位的专业、岗位特点的适应性以及分析、判断问题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40%。
 
  5、综合考察评定:报考社区党组织专职副书记的考生由区委组织部进行综合考察评定;其他考生由本招聘单位进行综合考察评定。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30%。
 
  6、录用:按规定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及综合考察评定中择优录取。
 
  注:笔试面试仅针对司法调解员。
 
  四、注意事项
 
  1、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参加以上考试。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取消笔试和面试资格;
 
  2、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
 
  3、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即解除合同。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20-88524752
 
  附件:《天园街招聘编外人员应聘报名表》
 
  天河区人民政府天园街道办事处
 
  2018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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