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重庆大渡口区跳磴镇政府招聘社区工作者7人公告

来源:重庆大渡口区人民政府 2018-05-28 15:49:21
  大渡口区跳磴镇政府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简章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中共党员、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以上执业资格者和有社区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3.年龄要求在35岁以下,即1983年1月1日(含1月1日)以后出生。
 
  4.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居民服务,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
 
  5.身体健康(参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体检标准),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程序
 
  1.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31日至6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报名截止时间,6月4日下午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址:跳磴镇政府社会事务办公室报名。具体地址:大渡口区跳磴镇正街67号跳磴镇政府105办公室。
 
  (4)报名资料: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和其他有关证明个人能力与水平的材料;近期1寸彩照2张。以上证件要求提交复印件的应同时提供原件核对(复印件请用A4纸复印,身份证需双面复印在同一页,户口本需将户主页、本人信息页复印在同一页)。
 
  (5)资格审查: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由跳磴镇政府社会事务办公室通知进行笔试。
 
  2.考试
 
  (1)笔试:笔试考试总分值100分。笔试考试时间、地点及事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最后1名若有同分数者,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参加考试人数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3)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笔试与计算机考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排名。
 
  3.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如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考试总成绩分数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政审
 
  对体检合格者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表现情况进行审查。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分数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公示
 
  经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将在跳磴镇政府公示栏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6.录用
 
  经公示无影响聘用的,由跳磴镇政府社会事务办公室办理聘用手续。所确定拟聘用人员中,凡属与其它单位有劳动关系的人员,应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再与镇政府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签订聘用合同。
 
  三、工作待遇
 
  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合格的人员,聘用到所辖社区工作,试用期3个月。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落实报酬及社会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福利待遇,以及缴纳住房公积金,不提供住房。
 
  四、本简章未尽事宜由跳磴镇政府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解释。
 
  跳磴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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