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辽宁锦州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招聘8人公告

来源:锦州市就业人才网 2018-05-29 09:36:42
  锦州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需要,锦州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8人,具体事宜如下:


  一、岗位的人数及设置


  就业和人才服务相关辅助性工作岗位,共计8人。


  二、招聘条件


  1、零就业家庭(在同一户口内父母或夫妻均是失业状态且都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2、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家庭成员(需提供已年检低保证)。


  3、烈属:相关部门出具的烈属证明。


  4、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户口本、失业证、离婚证书、配偶死亡证明、经有关部门确认的子女抚养证明(如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等证明材料)。


  5、自谋职业的军人退役人员:退役证明、民政部门发放的《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自愿选择自主就业报告表》。


  6、《就业失业证》登记处于失业状态的现役军人的配偶。


  具有锦州市所辖县(市)区城镇户口且符合以上其中一项条件的均可报名。


  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中专及以上学历。


  男性身高165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55厘米以上。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爱岗敬业,踏实肯干,工作认真。


  三、工作人员的待遇与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签订劳动合同,工资为每月1300元(含个人缴纳保险部分),另外享受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


  四、工作人员的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29日—6月5日;


  2.报名地点:就业和人才服务局B座329房间(锦绣天地E区)


  3.报名时携带的材料: 一寸免冠红底彩照2张;《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低保户、低保边缘户、烈属、零就业家庭等相关证明材料;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填写完成的《锦州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请在附件中自行下载)。


  (二)资格审查及面试。由人事教育科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之后协同相关科室人员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面试,面试在资格审查后随即进行。


  (三)体检。面试合格人员由人事教育科组织,统一进行健康体检(体检费用自付)


  (四)聘用。被聘用人员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进行上岗培训,培训合格后,与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签订公益性岗位用工合同,合同期为三年,试用期一个月。


  联系电话:5055216 金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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