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辽宁沈阳城市学院招聘海内外高层次人才92人公告
创建全国一流应用型大学 培养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应用型人才
一、学校简况
沈阳城市学院创建于2001年,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校秉承"坚持育人为本,注重能力培养"的办学理念,志在建设一所"具有广阔国际视野、面向城市未来、服务城市发展"的特色鲜明的一流应用型大学,是辽宁省确定的首批应用型大学建设试点单位,位于东北中心城市沈阳。学校设有9个二级学院,10个应用科研机构,35个本科专业,涵盖经、管、文、法、工、理、艺术7大学科门类,在校生万余人。2015年,学校被中国教育发展协会、中国教育改革促进会评为"中国最具办学特色本科院校"。2016年,学校被联合国教育基金会、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研究会评为"中国最具就业竞争力本科院校"。2018年,学校成功晋升五星级中国一流民办大学行列,位列艾瑞深中国校友会最新发布的2018中国民办大学排行榜第27位。
二、招聘岗位
为了实现建设一流应用型综合大学的目标,建设满足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的教师队伍,提升服务区域发展的应用研究和科技创新能力,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高素质、高层次、高学历人才(岗位详情见附件1、2)。
三、应聘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
博士毕业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和相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
:具有高校教师系列、工程系列、财经系列、艺术系列、科学研究系列、新闻出版司法文化系列等行业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具有进取心、责任心及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具备较强的从事教学和应用研究工作的素质与能力。
3、有高校、科研院所同类岗位工作经历或海外留学、工作经历者优先。
四、聘用待遇
1、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2、博士毕业生、副高级职称人员年薪10万元起;具有优秀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能力,在本专业(行业)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影响或有重要学术成就,研究方向具有重要创新前景,在研项目符合学校发展规划者,待遇可面议。
五、应聘办法
1、应聘者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提交应聘材料。学校对应聘材料进行审查后,电话通知符合资质的人员参加招聘环节考核。(电子邮件命名格式:应聘岗位+姓名+学历+职称)
2、应聘材料包括:沈阳城市学院应聘申请表、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业绩成果等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3、招聘考核包括面试、试讲、项目考察、体检等环节,择优录用。
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梧桐大街2号
邮编:110112
联系人:刘老师、关老师
电话:024-89597688
官网:www.sycu.cn
邮箱:sycubgs@163.com
六、其他方式
应聘者也可登录沈阳城市学院官网、《智联招聘》和《高校人才网》查看招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