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供销社直属供销商厦招聘3人公告
津南区供销社直属供销商厦招聘员工办法
天津市津南区供销商厦系天津市津南区供销合作社直属企业。津南区供销合作社隶属于天津市供销合作总社和津南区区委、区政府双重领导,系津南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坐落于津南区咸水沽津岐公路19号。为满足工作需要,需招聘从事社务工作员工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职位数量
符合岗位要求并已经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的社会人员。
招聘职位和数量:行政综合管理人员2名、财务管理人员1名
二、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或符合海河英才计划条件的人员(不含学校集体户口);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较强的风险精神;
1、行政综合管理(2名)。主要从事供销社系统综合管理工作,要求大专以上学历,计算机、行政管理、文秘或汉语言文学专业(中共党员或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能熟练使用电脑和办公软件,具有良好的信息收集、归纳、整理和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
2、财务管理(1名)。主要从事供销社系统财务管理工作,要求大专以上学历,会计及财务管理专业毕业,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职称,(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能熟练使用电脑和财务管理软件。
(四)以上招聘人员应无违法、违纪记录,身体健康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较强学习能力,服务意识强,工作细心、积极主动,有责任心和团队精神,服从工作安排,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及沟通能力。
(五)能适应不定期加班或夜间值班等工作。
(六)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七)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的;
5、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其他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
7、不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的。
三、应聘方式
1、报名时间:截止到2018年6月20日
2、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发送到jnqsbgs@163.com邮箱,请注明姓名+报名岗位
3、下载报名表。
四、录用方式
根据应聘者简历及报名情况,经初审,择优选取人员参加笔试,以电话方式通知笔试地点和时间,笔试后7个工作日内将笔试成绩以电话或邮箱形式通知。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未达比例视情况而定),以电话方式通知面试地点和时间,面试后15个工作日内将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以电话或邮箱形式通知。拟被录用者,体检合格后,根据体检情况、考察情况,对拟聘用人员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及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公示期为7天。
五、福利待遇
公示期满后,合格者,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新录用人员见习期为1个月,见习期工资及津贴待遇按照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2050元发放;见习期满正式录用人员工资及津贴为3750元(不含劳保福利等其它待遇),五险一金,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具体条款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报名咨询
报名咨询电话:88915053
电话受理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周一至周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