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邵阳新邵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来源:新邵县人民政府 2018-05-31 10:34:25
  2018年公开招聘新邵县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本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派遣到新邵县部分县直机关事业单位从事技术性、服务性、辅助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公司计划招聘工作人员30名,具体见《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二、人员性质及待遇


  (一)人员性质:依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招聘人员与本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制,办理劳务派遣手续,派遣到新邵县部分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不属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不占机关事业单位编制。


  (二)人员待遇:


  1、合同期间工资待遇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每人3300元/月,全日制大专毕业生每人2800元/月。缴纳养老、工伤、失业、医疗和生育等社会保险(其中:单位负担部分由本公司缴纳,个人负担部分由本公司每月从工资待遇中代扣代缴)。


  2、绩效奖:年底根据工作考核情况适当发放绩效奖,考核等次在合格以下(不含合格等次)的不予发放。


  3、符合新邵县人才引进条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985”工程、“211”工程重点高校全日制本科一级学院毕业生,在新邵工作每满一年,可按年度申报人才补贴,经派遣单位推荐,相关部门批准,分别给予每人每年2万元、1.5万元、1万元人才补贴。


  4、在派遣单位工作满一年,表现优秀的,可参加新邵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定向招聘。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能适应派遣岗位工作;


  3、2018年应届毕业生或往届毕业生;


  4、报考岗位A至岗位E的第一学历需为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岗位F和岗位G的第一学历需为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原则上在30岁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见《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人员;


  2、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3、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试用期内)人员;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有违规违纪、失信被执行等不良行为记录的人员。


  四、报名、考试与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6月4日~ 6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对象将下列资料以电子文档形式打包(文件名为:姓名+报考岗位)发送至电子邮箱xsrcb3608701@163.com:


  (1)《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电子档(含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


  (2)有效期内学历认证报告电子档(往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带二维码的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验证报告)等资料。


  3、开考比例。每人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需经委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是否开考或实行跨岗位调剂。


  (二)笔试


  1、领取准考证。应聘人员于6月下旬到本公司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写作等,满分100分,考试时间共计3小时。


  3、笔试时间。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4、公布笔试成绩。阅卷工作结束后,在新邵政府网公布考生笔试成绩。


  (三)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审查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


  3、审查内容: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18年应届毕业生执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以上证件的A4复印件;


  (2)有效期内的学历认证报告纸质档(在学信网上打印带二维码的学历认证报告,2018年应届毕业生打印学籍验证报告);


  (3)本人签字的《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纸质档。


  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报名人员,给予取消聘用处理。


  4、资格审查对象递补。资格审查中发现有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放弃审查资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资格审查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如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参加该岗位面试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1.5,经委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实行跨岗位调剂或确定该岗位面试人选。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确定。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相关成绩在新邵政府网公布。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和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采取依次按笔试成绩高、全日制学历高、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的办法确定。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是否依次递补,由委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决定。


  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不合适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是否依次递补,由委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决定。


  (八)公示


  1、根据应聘人员的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新邵政府网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2、公示结束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九)聘用


  1、被聘用人员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用工手续。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和监督


  1、为强化应聘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对应聘人员建立考试诚信档案。


  2、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4、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公司地址:邵阳市敏州西路125号


  咨询电话:0739-5311969


  附件1: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附件2: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邵阳市劳动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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