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贵州黔南布州龙里县环境保护局招聘简章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82号)精神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8名污染源普查普查员(以下简称为普查员)。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由龙里县环境保护局具体组织实施。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国公民身份,且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纪违法劣迹;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基层工作,服从安排,踏实肯干;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0年5月31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31以后出生);具有环境监测两年以上相关工作者适当放宽到40周岁。
5.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有环境监测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专业不限(环境工程、环境科学、资源环境、化学、分析化学相关专业优先)。
6.责任心强,为人正直、吃苦耐劳,具备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口头语言表达能力。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及考试
(一)报名地点及资格审查时间
报名地点:龙里县环北路群工中心9楼9001室。
报名联系人:候晓庆,电话:0854—5633184
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6月4日至6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有相关工作经验者需提供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材料;
4.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需提交精准扶贫卡及户口本(户主及本人页)复印件;
5.报名表两份(附件)。
(三)考试
1.招聘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为面试最终成绩,面试由龙里县环境保护局组织,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统一面试。
2.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在最终面试成绩中加2分。
3.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面试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进入体检,如遇面试成绩末位并列,且超出应招人数,另行组织并列考生加试确定体检人员。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有关规定进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情形的,依次递补。
五、政审考察
经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政审考察对象,政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
在政审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政审考察为不合格,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按程序依次递补。
1、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有严重违纪违法或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存在其他不适宜聘用的情形。
六、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确定为拟聘用的人员,在龙里县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七、合同签订及待遇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实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并由主管部门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再逐年续签;如工作期间,经主管部门考核不合格的,主管部门与其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同时劳动合同关系自动解除。
临聘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待遇2400元/月(含保险),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工资待遇3000元/月(含保险)。聘用人员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五险),由龙里县环境保护局统一交纳。聘用人员在工作满一年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续签后,工资浮动参照《龙里县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监督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经查实后,对违反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纪律的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纪律监督:龙里县环境保护局纪律检查室
电话:0854—5633184
附件: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