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贵州黔南布州龙里县环境保护局招聘简章

来源:龙里县环境保护局 2018-05-31 14:58:08
  龙里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公开招聘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办公室招聘临聘人员简章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82号)精神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8名污染源普查普查员(以下简称为普查员)。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由龙里县环境保护局具体组织实施。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国公民身份,且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纪违法劣迹;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基层工作,服从安排,踏实肯干;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0年5月31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31以后出生);具有环境监测两年以上相关工作者适当放宽到40周岁。


  5.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有环境监测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专业不限(环境工程、环境科学、资源环境、化学、分析化学相关专业优先)。


  6.责任心强,为人正直、吃苦耐劳,具备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口头语言表达能力。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及考试


  (一)报名地点及资格审查时间


  报名地点:龙里县环北路群工中心9楼9001室。


  报名联系人:候晓庆,电话:0854—5633184


  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6月4日至6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有相关工作经验者需提供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材料;


  4.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需提交精准扶贫卡及户口本(户主及本人页)复印件;


  5.报名表两份(附件)。


  (三)考试


  1.招聘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为面试最终成绩,面试由龙里县环境保护局组织,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统一面试。


  2.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在最终面试成绩中加2分。


  3.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面试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进入体检,如遇面试成绩末位并列,且超出应招人数,另行组织并列考生加试确定体检人员。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有关规定进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情形的,依次递补。


  五、政审考察


  经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政审考察对象,政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


  在政审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政审考察为不合格,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按程序依次递补。


  1、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有严重违纪违法或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存在其他不适宜聘用的情形。


  六、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确定为拟聘用的人员,在龙里县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七、合同签订及待遇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实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并由主管部门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再逐年续签;如工作期间,经主管部门考核不合格的,主管部门与其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同时劳动合同关系自动解除。


  临聘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待遇2400元/月(含保险),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工资待遇3000元/月(含保险)。聘用人员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五险),由龙里县环境保护局统一交纳。聘用人员在工作满一年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续签后,工资浮动参照《龙里县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监督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经查实后,对违反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纪律的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纪律监督:龙里县环境保护局纪律检查室


  电话:0854—5633184


  附件: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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