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招聘特岗教师7000名 6月8日至19日报名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8-05-31 16:50:09
  原标题:2018年河北省招聘特岗教师7000名
 
  近日,河北省教育厅公布了《河北省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2018年,河北省计划为53个国贫县、省贫县、连片区县招聘特岗教师7000名,其中农村初中教师2344名;农村小学教师4656名。
 
  6月8日开始网上报名
 
  特岗教师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和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具有河北省户籍(或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和往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不包括学前教育专业专科毕业生。
 
  报名采用网络形式报名,不设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可在6月8日至6月19日登录河北教师教育网“特岗教师招聘专栏”,进入网报页面,按程序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特岗教师要求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志愿服务农村义务教育。
 
  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6月1日后出生)。应聘初中教师特设岗位必须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并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小学教师特设岗位必须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并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专科学历(不包括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学历)。
 
  应聘初中教师特设岗位,应聘者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与应聘的特设岗位学科原则上应一致;应聘小学教师特设岗位,除音乐、体育、美术、英语特设岗位与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原则上应一致外,其他学科特设岗位不限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与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相互通用,可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报考相应的教师特设岗位。
 
  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标准,申报语文学科岗位应达到二级甲等及其以上标准,并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7月15日笔试 7月27日查询成绩
 
  7月3日至7月5日,网上报名成功的应聘者通过所报设岗县教育局特岗教师招聘联系方式咨询资格审查具体安排等事宜。应聘者于7月11日登录河北教师教育网“特岗教师招聘专栏”“个人空间”,查询本人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于2018年7月11日-13日登录河北教师教育网“特岗教师招聘专栏”“个人空间”,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笔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不含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下同)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时间为7月15日上午9:00—11:30,笔试考点统一设置在各设岗县所在市的市区。
 
  笔试为闭卷考试,内容为教育法律法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新课程理念,成绩总分为150分。
 
  7月27日登录河北教师教育网“特岗教师招聘专栏”“个人空间”,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如对笔试成绩有疑问,可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笔试成绩复核申请表于2018年7月30日到指定地点(网上另行公布)申请复核,逾期不再受理。
 
  特岗计划的保障政策
 
  特岗教师聘期3年,符合招聘条件,服务期满并且考核合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人员,以及河北省“在校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应届毕业”人员(从河北省应征入伍,且入伍前已被河北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或者正在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就学、复学应届毕业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大学生退役士兵)参加招聘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本地生源、所学专业与应聘特设岗位学科相同、参加过半年及以上顶岗实习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我省在校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应届毕业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特岗教师享受《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冀办发〔2017〕23号)、人事部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等文件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9号)第五十九条的规定,特岗教师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设岗县应切实保障特岗教师与当地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待遇。特岗教师在三年聘任期内,没有试用期,在工资津贴、绩效奖励、各类补贴补助、社会保障、公积金缴存、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年度考核、参加培训等各方面享受当地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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