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雅安芦山县环境保护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5人公告

来源:芦山县人民政府 2018-06-01 09:29:34

  芦山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招聘五名劳务派遣人员的公告


  因环境污染源普查和环保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同意,芦山县环境保护局拟向社会招聘劳务派遣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污染源普查员,5名


  二、招聘范围


  具有芦山县常住户口或在芦山有住所。


  三、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环保工作,因工作性质需要夜间、野外、高空作业和经常加班,要能吃苦耐劳,任劳任怨,严格服从环保局日常管理和调度安排。


  2、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行政部门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保密职责。


  3、年龄20-35周岁(1998年6月1日-1983年6月2日期间出生),大专以上学历。


  4、加分项:具有法学类、环境工程类、环境科学类、应用化学、化学分析等毕业证的加2分,有C1驾照的加2分。


  四、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 5月31日-6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芦山县环境保护局(芦山县龙门乡五星村企业服务中心三楼)


  报名联系人:邱晓辉    报名电话:0835-6523118


  报名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彩照2张。


  2、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成绩各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


  3、笔试考试时间:2018年6月4日,15:00-17:30。


  4、考试地点:芦山县企业服务中心会议室


  5、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确定进入面试人数,如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


  6、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7、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5名人员进入体检。体检在县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聘用人员自理。如拟聘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8、拟聘用公示


  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要求和应聘者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经集体研究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统一在党政网公示5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聘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聘用,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依次递补。


  五、聘用及聘用人员待遇


  1、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芦山县新越劳务派遣公司依据和县环保局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合同书》,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2、此次聘用的人员,采取劳务派遣方式解决,一经聘用工资待遇按照劳务派遣人员2700元/人/月(含五险)标准核定,今后参照全县劳务派遣费标准同步调整。


  芦山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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